为了更好调动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的工作积极性,使法治副校长在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2019年4月,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委托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开展“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机制建设研究”。
2019年6月14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于旭坤等一行人来到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邀请了南京市律师协会教育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张飞峰、玄武中专学校德育主任侣永辉、第九中学德育主任孙燕、玄武中专专业学校法治副校长王萍、第十三中学红山分校法治副校长赵佳、北京东路小学阳光分校法治副校长胡紫娟及数位律师代表参会。

玄武法院王萍法官首先介绍了南京市玄武区历年来开展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的基本情况,具体阐述了该院负责的辖区内八个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工作。
该院两名年轻的法治副校长也踊跃发言,赵佳结合在第十三中学任职法治副校长的切身经历,对法治副校长机制建设提出了建议:一是加强法院与学校的长效对接机制,丰富参与法治工作的形式;二是建议教育部门开展对法治副校长的培训工作,为法制副校长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支撑;三是完善有关法治副校长的考核评级机制,建议把有关法治副校长的考核工作纳入学校及法院双重考核系统。胡紫娟也联系工作实际提出:一是希望加强学校与法治副校长的交流与沟通,明确教育主题,丰富教育方式;二是希望教育部门能开展相应的培训,以此提升法治副校长的整体讲课水平;三是建议区分不同的年级群体开展法治宣传与教育活动,使法治工作更有针对性和成效性。


其他与会人员也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言。
于旭坤副主任高度评价的参会人员的发言,特别指出玄武区的三位法治副校长结合自身的实际经历作出的发言很有针对性,对课题研究帮助很大,并对所有参会人员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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