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民营经济重要讲话和民营经济统战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020年11月30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与南京市玄武区工商业联合会签署《“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促进民事纠纷多元化解”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双方联合建立信息通报机制、联席会议机制、联合调研机制、电子送达库、诉调对接机制,并约定联合开展普法活动等内容。
下一步,玄武法院将着力推进《“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促进民事纠纷多元化解”合作框架协议》实体运行,营造良好的区域法治营商环境和促进“两个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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