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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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红兵一行到玄武法院督导“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发布日期: 2022-05-23 浏览次数: 27

5月20日下午,南京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红兵、执行局局长郑之平一行到玄武法院督导“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玄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雪雁,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静勤,党组成员、副院长时超,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翔飞,执行局局长杨晓峰及“执转破”审判团队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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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王翔飞汇报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4专项行动推进情况,执行局及“执转破”团队分别汇报了“类个人破产”试点工作开展及“执转破”团队建设、内部衔接及案件审理等情况。南京中院执行局及执行裁判庭有关负责人分别就专项行动工作节奏、“执转破”案件审理、各专项行动推进等问题进行了分析讲评。

刘红兵对于玄武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的开展及执行和破产审判衔接、设立“执转破”审判团队专员督导等创新机制予以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他强调,应持续做好执破衔接,“执转破”审判团队应保质保量完成“执转破”案件审理工作;应在“类个人破产”试点中积极探索创新,让“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重获新生”;应统筹推进各专项行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工作要求,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赵雪雁感谢南京中院对玄武区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的面对面“把脉”和精准指导,并表示区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以1+4专项行动为抓手,对标找差、补齐短板,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推企业健康发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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