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玄武法院一篇案例同时获评2022年度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及南京法院“执转破”十大典型案例。

△省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通报
△市中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南京佰德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基本案情
为全面实现“僵尸企业”出清,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为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玄武法院对低效劣质“僵尸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并主动联系“僵尸企业”的债权人,后依债权人申请对符合破产受理条件的“僵尸企业”启动破产清算程序。
经前期沟通,南京佰德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德公司)的债权人向玄武法院提交破产审查申请书,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佰德公司进入破产清算。
本院经审查后,于2022年10月17日裁定受理佰德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同日发布公告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全面查清佰德公司的资产状况、人员情况,认为佰德公司于2005年登记设立,但已多年不再经营,无经营资金、无经营场所和企业管理机构、人员下落不明,属典型的“僵尸企业”,应当适用简化审理程序,尽快对其进行市场出清。2022年11月24日,佰德公司管理人向玄武法院提交报告申请宣告佰德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经审查,合议庭认为,该公司财产已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应予准许,故于2022年12月1日作出宣告佰德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裁定。
本案终结后,管理人于2022年12月17日持相关生效文书前往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佰德公司,该局依据与玄武法院共同建立的企业简易注销“三个一”协同联办机制,按照流程对佰德公司予以当场注销并送达通知书。
典型意义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僵尸企业”破产案件,佰德公司早已停止经营,但始终未通过注销合理退出市场。玄武法院提高办理效率、简化审理程序、控制破产成本,积极落实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至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仅用时45天,为加速“僵尸企业”市场出清、优化市场资源有效配置提供了有效路径,为类似的破产案件提供可复制的审理经验。
简化审理程序,提升破产案件审判效率。玄武法院将债权申报期压缩至32天,既符合《企业破产法》的强制性规定,又提升了办案效率。在与管理人负责人进行首次谈话时,即向其明确各时间节点要求,有力提升了管理人的工作效率和对案件的重视程度;采取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并原则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方式,既没有超过债权人会议的职权,也节约了各方当事人时间成本及本院的司法资源,确保了破产程序高效推进。
常态府院联动,实现“僵尸企业”简易注销。玄武法院与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署合作协议,通过要素联查、审中联动、机制联建,实现关联事项精细化、简易注销一体化、快速出清长效化,通过“府院联动”机制,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创造条件,通过政府统筹领导、法院主导实施、府院有效联动,共同推进破产案件审理,以妥善解决破产相关衍生问题,形成合力强化协作链接,依法规范加快“僵尸企业”市场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