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南京市妇联发布2025年度依法维护妇女权益优秀案例。玄武区法院报送的《家暴纠纷多元调解 法情共融权益双护——王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入选2025年度南京市依法维护妇女权益优秀案例。

《家暴纠纷多元调解 法情共融权益双护——王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案例标题:王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案例类型:人身和人格权益
办案时间: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24日
办案单位: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办 案 人:王萍、李雪静、赵媛、汤自能
案例基本情况:
王某与陈某于2010年5月登记结婚,2011年2月生育一子,后因王某理财过失致使家庭财产贬损较大,双方争吵不断,最终导致婚姻关系破裂,二人于2020年5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王某所有,孩子归父亲陈某抚养,但孩子成年前随王某生活,陈某需搬离住所。
离婚后,陈某独自在外生活,因染上网络赌博恶习,生活与工作渐渐偏离正轨,最终被单位除名,经济入不敷出。每当被债主逼债、生活困窘时,陈某便把所有怨恨归结到王某身上,多次以胁迫、骚扰等方式要求王某给予其经济帮助,严重影响了王某及孩子的正常生活。王某因担心陈某对孩子造成不良影响,阻碍陈某探视。双方冲突不断,多次触发警情,仍未能妥善解决。
2024年6月,王某不堪其扰,遂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但因担心法院通知陈某到庭加剧矛盾撤回申请。承办法官为防止因未及时发出人保令而出现恶性事件,及时与当地派出所联系,请求高度关注。后王某再次向法院申请人保令,要求禁止陈某的骚扰行为。
办理过程及结果:
(一)先行调解化解危机
法院受理申请后,承办法官立即与辖区派出所联系,并联动区妇联调解员、社区社工组成多元调解团队,当地派出所展开听证调解。
听证中,派出所民警出示了王某报警的出警记录,证实陈某多次通过语言威胁、肢体碰撞等方式胁迫王某为其提供经济帮助。经反复沟通,调解团队了解到双方冲突的症结在于陈某将自己如今赌博负债、失业潦倒的困境归咎于王某的理财过失,而王某阻碍陈某探视孩子并言语相激更加剧了双方矛盾。陈某甚至破罐子破摔,扬言自己已生无可恋,有引发恶性事件的苗头,这对未成年子女伤害较大。找到冲突根源后,调解团队对双方释法明理、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告知陈某行为对其自身、家庭及未成年子女的危害,并劝说王某改进与陈某的沟通方式,不要让陈某绝望。最终,陈某表示一定遵守人保令,并努力以全新面貌出现在孩子面前;王某亦表示,在执行人保令过程中,积极配合陈某探视,并同意再给陈某最后一次经济帮助;陈某亦当场写下承诺。承办法官适时建议派出所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密切关注,督促双方实现调解承诺。
(二)依法裁判保障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本案中,陈某在与王某离婚后,多次以胁迫、骚扰等方式要求王某给予其经济帮助,侵害了王某的合法权益,亦严重影响王某及孩子的正常生活,致其存在现实危险,并且陈某在听证调解中也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故法院对王某的申请予以支持,依法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实施骚扰行为。
(三)回访跟踪督促执行
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4个月后,承办法官联系王某住所地派出所进行电话回访,了解到人保令对陈某起到了很好的威慑和教育作用,王某及其孩子近况良好,陈某重新找到了工作,经济状况有所改善。法官正和公安民警密切关注。
办案思路及策略:
本案既涉及到离婚后妇女的人身和人格权益保障,又牵连父母探视权维护,还关系到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保护,法律关系相互勾连、利益诉求复杂多元,在处理时需要尤为谨慎。首先,本案更宜采取多元调解的方式,避免径直裁定引爆被申请人抵触情绪,使矛盾升级,埋下隐患。其次,在调解中挖掘本案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背后的矛盾根源,从源头化解纠纷。再次,针对矛盾焦点,运用多样的调解方法,释法明理、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对施暴者严明法律后果,并以亲情为纽带唤醒责任感,劝导其自愿停止侵害行为;对受害者引导其理性配合亲子探视。最后,法院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还与社区、派出所等联动跟踪、定期回访,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落到实处。
案件办理的启示:
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家暴受害者竖起了“隔离墙”和“保护伞”,但作为禁令,其预防性保护、临时性救济的功能定位决定其并不能最终解决双方纠纷,甚至可能因权利冲突激化对立。本案通过将多元调解融入人身保护令审查程序,以柔性手段从源头上化解家庭暴力纠纷,既保障申请人的人身和人格权益,又兼顾被申请人探视权的合法行使,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