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时间,18起诉讼
管理混乱、新人不理旧账
败诉16起如何破?
玄武法院刘昌政法官在工作中发现,2023年以来,南京某企业作为原告陆续在玄武法院提出18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除两案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外,其他16件案件均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败诉的主要原因是:买卖关系距今年限较长,导致部分案件诉讼时效已过;单位人员离职变动较多导致无法查清具体交易过程;管理规范性欠缺导致案件主张的关键性证据缺失等。
为了提升辖区企业经营的规范性、提高企业运营效能、护航企业发展,玄武法院向该企业发出司法建议:一是加强合同规范化管理,做到每笔业务清晰留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避免发生纠纷时因证据不足承担不利后果;二是规范新老员工交替时的工作交接,避免新人不知旧账、不理旧账;三是及时行使权利,定期梳理应收账款,避免因长期不行使权利,导致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益,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近期,该企业就前述司法建议函复玄武法院,在该回函中,该企业表示对玄武法院司法建议书的内容已经展开了全面且深入的研讨,并结合单位的实际运营情况,制定出一套详细的整改措施及长效管理机制,包括强化合同规范化管理举措、建立新老员工工作交接规范机制以及开展应收账款管理专项行动等,同时对玄武法院给予其单位的司法建议表示诚挚的感谢,并表示在后续工作中,其将自觉提升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的法治化意识,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与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下一步,玄武法院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运用好司法建议这一有效抓手,针对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企业运营发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向相关主体发送司法建议,规范企业健康发展、防控企业运营风险,以法治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