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下午,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行政诉讼案件,院长赵雪雁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出庭应诉,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条线五十余名工作人员现场旁听。

下午2时30分,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第一场庭审正式开始。该案原告系经核准经营收集废机动车维修废矿物油的个体工商户,被告经调查认为原告超出经营范围回收废机油桶、废机油滤芯等含油废物,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原告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万元。原告不服该行政处罚,故诉至法院。
庭审中,审判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引导诉讼双方围绕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处罚是否存在明显不当、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方面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诉讼双方针对被告是否系作出行政处罚的适格主体、原告是否具有违法故意等争议焦点,在激烈交锋中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整场庭审过程规范高效、环节紧凑有序。
三小时的庭审结束后,经过短暂的休息,审判长随即组织第二场庭审。因该案原告对被告所查明的基本违法事实部分并无异议,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双方重点围绕罚款基数认定及是否应免于处罚进行了法庭辩论。
两场公开庭审充分展示了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规范性,也让旁听人员深切感受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理念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识和能力。
庭审是审判工作的核心环节,加强庭审公开有利于充分展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成效,有利于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参与和监督司法,有利于更有效倒逼法官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能力,使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以可视化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身处信息化社会,“公正的可视化”是新时代赋予司法的新要求,也是建设现代化法院的应行举措。下一步,玄武法院将继续深化庭审公开工作,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持续提升旁听庭审的便利程度,致力于将庭审现场打造为法治教育课堂,促进司法公开透明,提高以案释法教育效果,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