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8日,南京2021年雨花三桥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基地揭牌仪式暨长江大保护工作展示在雨花三桥湿地公园江豚广场举行,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钱锋、雨花台区政府区长张连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朱建新、玄武区人民法院院长沈湧出席活动。
雨花台区政府副区长蓝波、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袁建华分别致辞。沈湧院长代表玄武区人民法院致辞,沈院长在致辞中表示,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设立以来,受理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四百余件,高效审结了一批在全国范围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建立完善了多部门联动协作的工作机制,努力做到以专业审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用严密法治助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三桥湿地公园具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示范典型,打造为全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样板标杆的广阔前景。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袁建华副局长、玄武法院高伟副院长、南京雨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娄杰主任代表各单位签订了《雨花三桥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基地共建协议》。协议约定,雨花三桥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基地由南京市生态环境局、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南京雨花经济开发区共同协商建立,旨在推动修复性司法理念落到实处,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司法审判与基层综合治理职能衔接,共同保护长江母亲河,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雨花三桥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基地依托其良好环境及自然资源条件,以对涉危害长江湿地生态环境、破坏水生动植物资源等环资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公益诉讼追责、司法审判为抓手,为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等提供替代性修复的场地和项目,成为共建单位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工作衔接配合的纽带和桥梁,有利于更好发挥各自职能,形成环境资源保护合力。基地的设立是共建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积极实践,也是玄武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环境资源“9+1”审判机制的有益探索。
《世界环境司法大会昆明宣言》提出,法治在全球环境治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玄武法院将在实处着力,坚持生态环境全方位司法保护,强化事前预防性司法和事后恢复性司法的应用,加强执法司法部门、园区及社会公益组织的联动协同,推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合作共联,实现有效衔接,切实践行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共建美丽家园贡献司法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