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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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玄武法院课题报告获评全市优秀

发布日期: 2023-03-08 浏览次数: 18

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市法院2022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结项情况的通报》。玄武法院与南京师范大学联合承担的课题《家庭教育指导制度在家事审判中的运用与完善》在32个重点调研课题中脱颖而出,获评优秀调研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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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介绍

家事审判中越来越重视并凸显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监护失职时,司法及时介入指导对家庭教育进行“补强”,以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家庭教育令”是人民法院依职权而作出的具有行为必为性内容的司法命令。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机制的基本框架需明确适用对象、具体情形、救济途径等。同时,还应健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机制与社会支持体系等配套制度。

在家事审判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是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体现,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本课题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后,全国各地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的司法案例进行分析,对当前家庭教育指导的实践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了总结。家庭教育指导应当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要注重与多部门、多机构的协同联动,但同时也应当满足公权力的适度介入原则,以父母的家庭教育作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基础,而国家亲权贯穿在儿童发展始终。在此基础上,课题建议应建立更为完善的家庭教育指导机制,家庭教育指导应当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愿参加为原则,可通过法治宣传、家庭教育知识普及等方式开展一般性指导,建立诉前、诉中、诉后“一站式”全流程衔接指导,从而满足不同社会群体中各类涉未成年人家事纠纷的特点与需求。当出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或家庭教育不当,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公权力应适度介入,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限期接受家庭教育甚至训诫等,且在该种情况下,应当采取个性化设计,根据不同家庭情况定制不同方案。此外,还应赋予家庭教育指导以一定的执行保障,确保《家庭教育令》的实施。良好的家庭教育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法院在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基础上,还应形成体系化工作机制,密切与公安、检察、民政、妇联、教育、共青团等单位及组织的配合,引入专业社会力量,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和职能作用,密切协作配合,建设完备的家庭教育指导基地,形成全域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课题通过对于家庭教育指导制度的相关论述,以期通过更为完善的家庭教育指导机制,在家庭、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化解当下家庭教育困境,重拾家庭教育功能,促进真正实现“依法带娃”,切实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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