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丁平)6月5日,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情况,发布并解读相关典型案例。
据了解,2024年6月5日至2025年5月31日,玄武区法院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24件;其中,刑事案件77件,主要类型为非法捕捞水产品,污染环境,非法狩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公益诉讼案件105件;行政诉讼案件21件;民事案件21件,类型为噪声污染责任纠纷、大气污染责任纠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水污染责任纠纷等。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28件。
在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面,玄武区法院与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法院签订《滁河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在共同推进滁河沿线美好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达成多项共识。此外,玄武区法院与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农村局共签《南京长江新济洲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法治基地共建合作协议》,设立“南京长江新济洲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法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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