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0日下午,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召开电子送达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时超,南京市玄武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茅晓春,10家律所负责人及8家金融机构负责人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

首先,时超副院长介绍了目前人民法院送达工作的现状、推行电子送达的意义及相关法律依据等内容。他指出,全面推行电子送达,是对互联网时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有效回应。电子送达,一方面是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重要举措,另一方面能够大大缩短送达时间,从而减少审判周期,提高审判效率。本院积极推行电子送达方式,创新之处就在于改变了传统以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为第一顺位的送达格局。

随后,立案庭的法官逐条讲解了《关于诉讼文书电子送达的合作备忘录》的内容,并进行了现场演示。该《合作备忘录》中详细介绍了适用电子送达的诉讼文书的范围、电子送达的生效标准及未收悉送达内容的救济措施等。

签约仪式上,10家律所负责人及8家金融机构负责人纷纷在《关于诉讼文书电子送达的合作备忘录》上签字,并在本院制作的电子送达倡议书上署名。

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伟作为本次签约律所的律师代表发言,他表示律师作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往往同时肩负着代收法律文书的职责,电子送达方式的推行实质上也为律师提供了方便,不仅节约了律师在律所与法院之间来回奔波的时间,而且通过提前固定送达地址,也省去了每次立案都要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这样的重复性工作。

重庆苏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代表孙凯作为本次签约金融机构的代表发言,他表示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受疫情影响,金融类纠纷呈现急速增长态势,这对金融机构、对代理金融案件的律所、尤其对人民法院都是一个巨大的考验。如何在不堆积人力的方式下,快速处理大量案件,玄武法院给出了一份完美的答卷。本次电子送达方式改革配合已经实质开展的金融一体化平台,真是如虎添翼,使金融案件的审理驶上了“高速路”。

今后,玄武法院将继续完善电子送达机制,健全电子诉讼规则,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多元、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