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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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法院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 2013-11-19 浏览次数: 19

玄武法院近年来积极投入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继今年上半年被南京市文明办评为“南京市文明单位”后,该院再获殊荣,2013年11月15日,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该院“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该院在创建活动中坚持做到:

  一、思想高度重视,完善创建机制。全院上下树立一盘棋思想,做到对“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思想认识到位、组织保障到位、规章制度到位、奖惩措施到位、活动经费到位。

  二、积极打造亮点特色,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围绕“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围绕“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围绕打造“实务应用型人才队伍”,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

  三、围绕审判工作,扩大创建成果。深入推进法治玄武建设,促进行政效能的提升;搭建社区“和谐共建”平台,推动社会矛盾化解;有效利用司法信息,引导公共政策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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