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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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步走”工作法——提升破产效率 保障安全生产

发布日期: 2021-10-29 浏览次数: 19

2021年玄武法院新收破产、清算类案件69件,已经审结38件,在审案件31件。在破产审理期间,针对破产企业易出现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的问题,根据《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的要求,玄武法院对当前在审破产、清算类案件,采取“三步走”工作法,督促管理人依法全面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切实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隐患。

第一步“过筛子”,寻找突破点,排查风险点。进入第四季度,玄武法院吹响集结号,开展“冲刺一百天 打赢攻坚战”办案竞赛活动,切实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为保障2021年破产审判工作圆满收官,10月21日,玄武法院民二庭召开法官会议,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对在审的破产案件,逐件筛查,在促进破产案件审判效率再提升的同时,细致排查破产企业资产管理中的疏漏点,找出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经过筛查,发现在审的两起破产案件中,涉及3872平方米的办公楼,60个产权车位的管理及后续处置存在安全隐患,并将此作为民二庭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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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重点谈”,打好预防针,拉好防护网。经过初步了解,办公楼位于江苏软件园内,被多家法院查封,其内设多种功能分区,存有大量固定资产。60个车位所在小区,物业管理混乱,车位管理运营情况不佳。10月25日,玄武法院民二庭约谈了相关破产案件管理人,督促管理人结合破产企业人员浮动、思想浮动、疏于管理的特点,落实安全生产方案,加强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给管理人打好“预防针”,紧盯第四季度,为资产管理拉好“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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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现场看”,问题现场解,效率再提升。10月27日,玄武法院副院长时超、民二庭庭长刘立柱、法官刘昌政,协同破产企业属地管理方及破产管理人,共同开展了对破产企业资产现状的“沉浸式”排查。经巡查发现,办公楼还存在电路、水路设计复杂,存有大量电子电气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问题,这增加了资产空置期间的安全风险。车位所在小区还存在人车不分流,停车不规范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时超副院长现场对破产管理人提出要求,一是要解查封、稳接管、细登记。管理人应尽快依法申请解除破产企业财产保全措施,保障资产管理平稳交接,对接管资产尤其是存在危险源的要逐一登记造册以便核查。二是要强举措、促成就、快处置。管理人应当注意有效盘活土地资产,及时上报问题难点协同解决,办理相关手续积极促成不动产处置条件成就,加快处置节奏。三是要保安全、保和谐、保价值。采取必要措施,聘请专业人员,制定应急预案,对安全风险隐患点定期监控,确保管理资产的安全,妥善解决各类纠纷,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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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玄武法院“三步走”工作法初见成效。提升了破产管理人的安全意识,督促建立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督。未来,玄武法院将围绕推动管理人依法履职,保障破产过程安全稳定,提升破产审判效率,做到定期梳理、强化监督、内外联动、协同解忧,进一步助力全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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