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6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分局、江苏池杉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会签了《池杉湖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共建协议》,就共建生态修复基地合作达成一致,并为基地揭牌。

“共建协议”签约仪式上,池杉湖湿地公园、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分局负责同志分别围绕各单位工作实际,就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作了介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姜立应邀出席活动并对基地建立表示祝贺。

签约仪式后,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沈湧,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颜畅共同为池杉湖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揭牌后,共建单位一同对池杉湖生态环境及基础设施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了解。
本次活动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恢复性司法理念落到实处,完善生态环境司法、执法、综合治理职能衔接的有益实践。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沈湧表示,本次签约是打造江苏省西南低山丘陵区域东、西、南、北、中五位一体生态环境修复载体布局的新开端;汇集民营企业力量参与生态修复,是多元主体协作保护生态环境的新模式;根据池杉湖湿地公园横跨苏皖两省地域的实际,共同建设好池杉湖基地也是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护航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新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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