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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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画同心圆 青山添新绿

发布日期: 2024-06-18 浏览次数: 29

6月1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南京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共同打造的浅山司法保护公益林举行揭牌仪式。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珍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朱建新,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梁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雪雁,南京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工委书记、局长王宗武以及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干警代表、群众代表参加。活动还特别邀请了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班玛吉等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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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为合力推动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治理,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与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南京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会签了《南京江北新区浅山林地司法保护框架合作协议》,依托浅山休闲公园,以追偿的生态损害赔偿费用打造司法保护生态公益林,该公益林承担生态修复、补植复绿、警示教育、普法宣传等功能,在实现生态利益填补续造的同时,推动生态环境“破坏者”向“守护者”角色转变,助推全社会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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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山司法保护公益林占地1.6万平方米,目前已栽植栾树、榉树、乌柏、垂丝海棠、桂花等众多树种,呈现出莺歌蝶舞、苍翠欲滴的景象,吸引了不少动物栖息于此,成为周边居民休闲观赏的好去处。浅山司法保护公益林是江北新区首个综合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将打造成生态修复的样板、法治宣传的窗口、群众喜爱的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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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新从立足审判、确保案件审理高质效,联动各方、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普法宣传、弘扬现代环境司法理念,践行恢复性司法、共同打造生态修复新阵地等四个方面通报了一年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及特色工作。

王珍祥表示,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接下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加大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将司法办案与生态修复紧密结合,汇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接下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将和各共建单位一道,全面综合履职,做“法治+生态”的忠实践行者和奋斗者,守护美丽的蓝天碧水青山,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南京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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