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执法司法联动,汇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2022年11月15日,玄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雪雁一行走访市生态环境局,就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生态修复费使用、生态修复基地建设等事宜,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文青等进行了座谈交流。市生态环境局法标处处长吴豪,玄武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伟等参加了此次活动。
根据全省法院环境资源“9+1”审判机制改革部署,省法院2019年10月29日决定在玄武法院设立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南京市、句容市范围内由基层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和行政一审案件。2021年3月,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签订《共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合作协议》,并共同建立雨花三桥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基地。此次走访,旨在前期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合作,携手为美丽江苏建设贡献力量。
在座谈中,双方充分肯定自去年签署《共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合作协议》以来所取得的工作成果,特别是在共建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合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开展的探索实践。双方一致表示,今后将推进合作协议落细落实,加强“两法衔接”,织密法治之网,筑牢法治之堤,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南京提供强大的法治力量。

李文青局长对玄武法院审理的4·10污染环境案等工作成效给予高度评价,表示积极支持双方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共建活动,推动生态修复资金转化为生态修复实效,并在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同时,为企业经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赵雪雁院长对市生态环境局给予的工作支持表示感谢,希望双方结合各自职能优势联动共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进一步加大生态修复基地建设力度,积极推进生态修复资金向生态修复效果的转化,并在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课题调研等方面加强合作,形成共建共治共享促进生态环境最严保护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