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02行审146号
南京金色玫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南京金色玫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宁金管决字[2021]第171号行政决定书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02行审146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九日
案号:(2022)苏0102行审146号
承办法官:李海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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