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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好景丨玄武法院调研结出“累累硕果”

发布日期: 2024-01-03 浏览次数: 25

2023年,玄武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调研谋事业、提能力,组建本院“调研人才库”,依托“玄法青年沙龙”等平台推动成果转化运用,1篇调研报告获最高法院院领导批示肯定,40余篇调研成果公开发表或荣获省级以上表彰;调研工作屡获肯定,被评为全省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工作先进单位、案例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司法研究人才济济,1人荣获第六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提名奖,6人入选全市政法系统首批人才榜,6名干警入选全市法院调研人才库。

部分调研成果展示

调研文章:

赵雪雁撰写的《论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级别管辖的改革因应》发表在《江苏社会科学》(CSSCI);撰写的《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与复议审查的功能边界迷失及厘清》获评全国法院第三十五届学术讨论会论文优秀奖;撰写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社会治理中的法院能动》获评第二十届“长三角法学论坛”优秀论文。

潘溪撰写的《评价机理:司法鉴定机构诚信档案制度价值及其建构》发表在《中国司法鉴定》(北大核心期刊);撰写的《新<民事诉讼法>背景下家事专业陪审的实践进路》获评第三十四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优秀论文奖。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课题组撰写的《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司法适用》发表在《人民司法》中。

刘昌政、李凯丽撰写的《破产审判权监督职能之界限厘清与路径优化——从制度运行的成本收益视角展开》获评第三十四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优秀论文奖。

王萍、王婵、李雪静撰写的《家庭教育指导制度在家事审判中的运用与完善——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审判实践为视角》发表在《家事法实务》中。

王萍、李雪静撰写的《反家庭暴力与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研究》获评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23年会优秀论文科研成果论文二等奖。

高飞、王婵撰写的《“感情投资”型受贿犯罪的司法案例研究》发表在《案例法治 基础理论与类案研究》中。

庄希成合作撰写的《论法理情相统一的司法实现——以江苏法院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为样本》获评全省法院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司法论坛征文一等奖。

鲁威撰写的《参与分配制度的历史经纬》发表在《人民法院报》中;撰写的《<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适用现状及完善刍议》发表在《中华家教》中;撰写的《人身保险执行的内在标准及实践进路》发表在《保险法评论》中;撰写的《家训进入社会治理场域——<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说服困境与解决之道》获评全省法院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司法论坛征文三等奖;撰写的《参与分配制度的历史经纬及其在个人破产时代的价值定向》获评江苏省法学会执行法学研究会2023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

胡紫娟撰写的《污染者付费原则在我国的实践——以某公司污染环境案为视角》发表在《社会科学》中。

邵小波、胡敏慧、穆长江撰写的《浅析公证机制在协议离婚制度中的引入与构建》发表在《审判研究》中,并获评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23年会优秀论文科研成果论文三等奖。

胡敏慧合作撰写的《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判后回访机制研究》获评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23年会优秀论文科研成果论文二等奖。

李伟、徐垠撰写的《规制商标权滥用的诚信体系建设》获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23年会优秀论文三等奖。

赵佳撰写的《以恢复性司法推进生态修复实质化运行》获评长江大保护司法改革钟山论坛征文优秀奖。

党权合作撰写的《论类比推理在环境司法中的适用——以江苏省人民政府诉海德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为切入点》获评长江大保护司法改革钟山论坛征文二等奖;合作撰写的《气候变化司法应对比较研究》获评江苏省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2023年会优秀论文三等奖。

吴来祥撰写的《导诉之体会和思考》发表在《法官之友》中。

课题:

赵雪雁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的国家法官学院2021年度研究课题《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研究》顺利结项并获评优秀;主持的《关于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中标全省法院2023年度重点调研课题;主持的《“感情投资”型贿赂犯罪司法认定研究》中标江苏省法学会2023年度法学研究课题;主持的《雇主责任保险合同纠纷相关法律问题探讨》中标2023年度全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主持的《家庭教育指导制度的司法适用》中标南京市法学会2023年度法学研究自选课题。

王翔飞主持的《股权投资对赌协议的困局与出路》中标南京市法学会2023年度法学研究自选课题。

潘溪主持的民革江苏省委2023年调研课题《放弃继承情形下遗产管理人的程序适用研究》顺利结项;主持的《遗产管理人制度适用研究》中标南京市法学会2023年度法学研究自选课题。

王萍主持的最高法院2021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课题《网络猥亵儿童犯罪典型案例研究》顺利结项。

刘立柱主持的南京市法学会2022年度法学研究自选课题《公司僵局背景下相关人员变更登记(涤除)司法救济制度研究》顺利结项。

案例:

高伟、党权编写的《某江海贸易有限公司、向某等12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省法院公报案例,并获评全省法院第十七届“金法槌”杯优秀案例特等奖。

安洪强编写的《江苏某作物科技有限公司等污染环境案》入选《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省法院公报案例,并获评全省法院第十七届“金法槌”杯优秀案例二等奖。

高飞、王婵编写的《因交通事故导致的环境侵权责任之分担——大桥公司诉物流公司等环境污染责任案》入选《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

下一步,玄武法院将进一步抓好调查研究工作,发挥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基层联系点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培训交流、激励保障等长效机制建设,注重调研骨干培养,营造浓厚调研氛围,形成更多有价值、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努力以高质量司法调研为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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