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康
执行局法官助理
我是2017年入职玄武法院,2019年调入执行局,执行“中登”今天参加青年沙龙,和大家分享一下执行局群众工作的经验心得。
执行工作的特殊性让执行局的群众工作与其他庭室有着显著区别,在我看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群众工作的延续性
在执行办案过程中,群众工作是贯穿始终的,执行人员如果不能与群众良性沟通,将寸步难行。
目前,考虑到执行人员经常外出办案,执行局为方便群众联系,要求每位执行人员安排了固定接待时间,我的接待时间是每周五上午。今天刚好是周五,我从上午9点接待到下午4点,中间休息了一个小时吃了个饭,一共接待了11个案件的当事人,所涉案件既有2019年的老案子,也有刚立案的新案子。
持续的沟通接待对执行人员的体力和脑力都是巨大的考验,但我们必须认真面对,因为对于执行案件来说,愿意主动到法院沟通的当事人,尤其是被执行人,往往有着愿意解决问题的态度,及时充分的沟通能够为案件的解决打开突破口。
二是沟通对象的多样性
审判庭法官通常需要面对的是原告、被告,而执行人员要沟通的对象不仅是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还可能是协助义务人,比如银行、证券公司、政府部门等,亦或者是被执行人的次债务人、执行标的物的实际占用人,而实际占用人可能是被执行人亲属、承租人,甚至还可能是被执行人的另案债权人,沟通人群之多、涉及面之广,远不止案件当事人那么简单。
不同的沟通对象具有不同的利益诉求,需要执行人员结合具体情况,充分运用沟通技巧,促使其配合执行工作。
三是沟通场景的多变性
大家做群众工作的地点往往是法院,而多数情况下,执行局干警需要在执行现场开展工作,这个现场可以是任何地方。
我曾经带着一名刚入职不久的辅警到现场对被执行人进行拘传,被执行人并不配合,我现场对被执行人做了半天的解释工作,要求其配合到法院接受调查。
被执行人听后转头问起了我身边的小伙子:“警官,我该怎么办啊?”,显然,在群众眼里,一身“藏蓝”天然带着威慑与信任,而我们“奶奶灰”需要做更多的沟通工作才能换来同等的信任。
再举个例子,今天我们执行局的一位同事原本准备对待拍卖房屋进行强制换锁,结果发现房屋占用人不仅对法院限期搬离的要求完全不予理会,还邀请七大姑八大姨入住对抗执行。
按照法律规定,我们当然可以直接对他们采取强制措施,但这不仅会消耗执行干警大量的精力,还可能激化矛盾,无助于案件的解决。
在此情况下,我们只能在现场继续做这些占用人的工作,引导他们依法主张权利。
对于如何在执行中做好群众工作,在沟通中化解矛盾并实质推进案件,我觉得最重要的一点是少讲些大道理,多从群众关心的地方着眼,从其自身利益出发做工作。
执行中我们会接触不同角色的当事人,他们与法院打交道的过程中,往往并不关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而更关心自身利益会被如何影响。
因此,在与群众沟通的过程中,我们要避免机械说教,要学会站在对方的角度想问题,用通俗的话语告诉对方,为何要配合法院工作,不配合法院又会有怎样的后果,将释法说理融入到寻常的沟通之中,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强制执行的严肃性。
当然,我们在执行中会碰到的当事人形形色色,有些当事人不仅不配合,还会不停地找执行人员的问题,而执行工作又非常注重程序性,因此执行干警必须要有风险意识,要用规范执行保护自己。
上周我碰到一个金融借款案件的被执行人,因为房产被执行而到处投诉。面对这种情况,尽管我知道申请执行人已多次拒绝了被执行人提出的还款方案,申请执行人也不想再与被执行人协商,但我还是找到了申请执行人的负责同志,解释了沟通的必要性。
之后,我通过电话沟通、现场谈话的方式,向被执行人充分释明了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后果,告知了执行唯一住房的相关程序,并将谈话笔录、电话记录等材料存卷。只要我们依法依规执行,即使被投诉,也能够有效应对。
以上是我在执行局这几年摸爬滚打的一点体会,谈不上高深理论,更多是现场“磨”出来的粗浅心得。执行工作确实苦,要跑断腿、磨破嘴,要面对各种情绪、各种突发状况。但也正是这些“苦”,让我们更真切地感受到群众工作的分量——每一次耐心的接待、每一场现场的说理、每一回规范的留痕,既是在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在用行动一点点积累群众对执行的信任。作为“执行中登”的一员,我深知自己还有很多需要学习和改进的地方,但我会继续坚持少讲空话、多办实事,用规范守住底线,用共情拉近距离,把每一个案子办得再扎实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