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评估机构选择结果告知书
(2021)苏0102委鉴字第164号
南京红山蒙特梭利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南京腾飞商业广场管理有限公司、江苏蒙特梭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2021)苏0102执1140号东华汽车实业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因对被执行人经营场所内扣押的桌椅板凳、教学用具等动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南京市法院委托鉴定、拍卖流程管理相关规定,本院已于2021年8月26日在《江苏省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中随机摇号选择确定。结果如下:首选评估机构为:江苏中大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备选鉴定机构为:江苏大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若首选机构不能完成委托工作,则不再通知当事人重新选择机构,由法院直接委托备选机构。
特此函告
二O二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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