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指定管理人选择结果告知书
(2022)苏0102管字第11号
南京通力媒体广告有限公司:
关于(2022)苏0102破申6号南京公共自行车有限公司与你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中,现指定管理人。根据南京市法院委托鉴定、拍卖流程管理相关规定,本院已于2022年5月17日在《江苏省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中随机摇号选择确定。结果如下:首选机构为: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备选机构为: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若首选机构不能完成委托工作,则不再通知当事人重新选择机构,由法院直接委托备选机构。
特此函告
二O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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