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选择评估机构结果告知书
(2022)苏0102委鉴字第48号
周树梅:
关于(2021)苏0102执7476浙江自贸区渝舟石化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需对执行人你名下所持有的南京文创物资有限公司股权、江苏中固海油品有限公司股权进行评估。根据南京市法院委托鉴定、拍卖流程管理相关规定,本院已于2022年5月24日在《江苏省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中随机摇号选择确定。结果如下:首选机构为: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备选机构为:江苏新大地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若首选机构不能完成委托工作,则不再通知当事人重新选择机构,由法院直接委托备选机构。
特此函告
二O二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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