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选择鉴定机构结果告知书
(2022)苏0102委鉴字第77号
乔宗义、孙克荣、连云港快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关于(2022)苏0102诉执恢460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现需对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解放东路318号振兴汽车城B4号楼一楼13、14、15、16、17、18号门面、B4号楼4单元201、202、301、302室、B4号楼5单元201、301室共计12套房产现值进行评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随机摇号选择确定。摇号结果如下:首选机构:
南京天健勤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测给有限公司,备选机构:江苏苏地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若首选机构不能完成委托工作,则不再通知当事人重新选择机构,由法院直接委托备选机构。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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