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选择鉴定机构结果告知书
(2022)苏0102委鉴字第67号
南京迈高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刘连喜、邾根莲、刘珍、陈颢匀:
关于(2022)苏0102执恢460号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陈力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现需对陈力华名下位于南京市建业区水西门大街213号不动产中抵押给本案申请执行人的部分房屋及违建进行评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随机摇号选择确定。摇号结果如下:首选机构:江苏天元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备选机构:江苏佳事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若首选机构不能完成委托工作,则不再通知当事人重新选择机构,由法院直接委托备选机构。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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