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选择评估机构结果告知书
(2022)苏0102委鉴字第125号
王玉蓉、南京恒创商贸有限公司:
关于(2022)苏0102执恢504号深圳市东方永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现需对位于南京市白下区(现秦淮区)南台巷11号01幢3单元202室的房产市场价值评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随机摇号选择确定。摇号结果如下:首选机构:江苏苏地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备选机构: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若首选机构不能完成委托工作,则不再通知当事人重新选择机构,由法院直接委托备选机构。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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