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评估机构选择结果通知书
(2024)苏0102委鉴字第17号
南京中南仙邻时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2023)苏0102执6226号 湖南鸿昌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你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现因湖南鸿昌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对位于南京市玄武区鹤鸣路8号地下车库6号车位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南京市法院委托鉴定、拍卖流程管理相关规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2月27日在《江苏省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中随机摇号选择确定。结果如下:首选评估机构为:江苏嘉瑞诚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备选评估机构为:南京茗洋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若首选机构不能完成委托工作,则不再通知当事人重新选择机构,由法院直接委托备选机构。
特此函告
二O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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