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
(2024)苏0102委鉴字第44号
王传业、南京金酌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2024)苏0102执恢98号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31155部队与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中国人民解放军31155部队申请对南京金酌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厨房用具、家电等动产一批进行市场价值评估。请你于2024年4月30日9时10分,前往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35号11楼14调解室),参加评估机构的随机摇号选定。可于摇号前至江苏法院网的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查询相关评估机构情况。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故缺席,法院将依职权随机摇号选择确定评估机构,机构随机选择结果将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网公示,请自行查询。
请参加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
特此通知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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