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
(2024)苏0102委鉴字第45号
九龙云天集团有限公司、张宏彬、尤建霞、连云港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本院(2024)苏0102执恢46号关于高邮市基慧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因高邮市基慧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原新浦区)解放中路11号九龙国际大酒店不动产进行不动产(房地产)进行市场价值评估。请你于2024年4月30日9时10分,前往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35号11楼14调解室),参加评估机构的随机摇号选定。可于摇号前至江苏法院网的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查询相关评估机构情况。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故缺席,法院将依职权随机摇号选择确定评估机构,机构随机选择结果将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网公示,请自行查询。
请参加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
特此通知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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