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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康鑫体育”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5-15 浏览次数: 22

关于被执行人方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以下简称“康鑫体育”案)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由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执行。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现依法开展“康鑫体育”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5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二、登记对象

生效刑事判决认定的“康鑫体育”案集资参与人。本次登记的为“康鑫体育”案数据库中身份信息明确的集资参与人。

三、登记方式

本次信息登记由受损集资参与人通过微信搜索“玄法微案款”小程序或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进入小程序进行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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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登记内容

1.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投资机构、通讯地址,微信号可选填;

2.投资金额(转入投资公司的金额);

3.提取金额(从投资公司获取的本金及收益)

4.损失金额,即投资金额减去已提取金额;

5.账户信息,包括集资参与人本人的收款账号、开户银行名称。

五、清退原则

1.公安机关提取的“康鑫体育”案数据库中对集资参与人身份信息、损失金额等内容已有登记,小程序后台数据来源于该数据库中的有效信息。

集资参与人确认的损失金额,或虽有异议但同意以该金额作为发还依据的,将纳入本次案款清退范围。

集资参与人对损失金额存在异议且不同意以该金额作为发还依据的,暂不纳入本次案款清退范围,本院对异议材料审核后,另行告知后续处理方式。

逾期未进行信息登记或登记信息不全的,将以“康鑫体育”案数据库记载受损金额为准,保留应发放金额但暂不予发放,待开放二次登记后另行发放。

2.本次信息登记工作完成后,按照统一的清退比例分批次发放。

六、注意事项

1.所有集资参与人均应在“玄法微案款”小程序中完成登记。

2.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信诈骗,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短信验证码等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登记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1.客服电话:95302-0

2.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电话:025-83185066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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