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评估机构选择结果告知书
(2024)苏0102委鉴字第52号
南京玄武简自极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关于(2023)苏0102执恢1816号沈小芩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因沈小芩申请对你公司持有的强脉冲光治疗仪一台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南京市法院委托鉴定、拍卖流程管理相关规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5月16日在《江苏省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中随机摇号选择确定。结果如下:首选评估机构为:辽宁中恒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备选评估机构为:江苏伟业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若首选机构不能完成委托工作,则不再通知当事人重新选择机构,由法院直接委托备选机构。
特此函告
二O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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