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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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
    2024.02
    玄法“枫”景 | 府院联动:共推物业管理的诉源治理
    玄法“枫”景 | 府院联动:共推物业管理的诉源治理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维权意识提高,小区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关于物业费收取、维修基金使用、小区公共收益、物业服务等问题产生的纠纷逐渐增多。近三年来,玄武法院新收物业管理相关案件762件,审结734件。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物业管理权责模糊、业主权利行使边界不清等问题频频出现,根本原因是相关主体的法律意识淡薄,未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合法权利、履行应尽义务。因此,强化物业服务普法宣传、提升各方主体法律意识、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是推动矛盾纠纷基层化解的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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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2月1日,玄武法院会同玄武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组织了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工作培训。区房产局、区法院分管领导,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全区各街道、社区及物业企业代表共100余人参加此次活动。

    本次培训邀请了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陈广华教授及玄武法院立案庭陈依副庭长为参训人员辅导授课。

    陈广华教授从业主自治、物业服务、社区治理三个角度深入浅出地解释了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之间的内在联系,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中相关条款的立法原意,帮助参训人员了解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厘清职责边界。

    陈依副庭长通过生动的案例,从热点问题、内部管理、措施建议三个方面详细地解析了物业服务中的法律法规,指导参训人员更好地认识物业服务中的法律风险并应对物业服务中的法律问题。

    通过此次培训,参训人员对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理解,对物业纠纷防范有了更精准、细致地预判,有效加强了物业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和履约服务能力。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回应群众关切、办好民生小案是法院依法履职、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下一步,区法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扩大普法宣传的范围和深度,多角度、多维度开展物业相关理论辅导与实践引导,切实落实物业纠纷源头化解的诉源治理机制,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全方位治理格局,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 29
    2024.01
    玄武区法院和区教育局联合召开法治副校长工作总结推进发布会
    玄武区法院和区教育局联合召开法治副校长工作总结推进发布会

    为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更好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形成护“未”合力,1月26日,玄武区人民法院联合玄武区教育局,走进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小学红山分校,共同召开了法治副校长工作总结推进发布会。江苏省社科联副主席、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家庭教育学专委会理事长缪建东,玄武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杰,玄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雪雁,玄武区教育工委书记沈峰,玄武区教育局副局长周波,以及玄武区人民法院法治副校长代表、关工委代表、锁金村法庭干警代表,北京东路小学红山分校教师代表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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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会嘉宾首先参观了位于北京东路小学红山分校的南京市玄武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和模拟法庭。玄武法院参与共建的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以“法治护航 相伴成长”为主题,分区域分模块展示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大板块,“红领巾”小讲解员们的生动解说给参观嘉宾留下了深刻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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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杰指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和模拟法庭很有典型性,应当充分利用好、发挥好中心建设的优势作用,积极联络周边学校,共同开展模拟法庭等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让全区法治教育出新出彩。法治副校长工作是法治教育的重要抓手,要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协同推进,科学管理,不断提高法治教育人才水平;抓好品牌建设,追求极致,擦亮品牌,持续扩大法治教育品牌影响;抓好关键少数,把握动态,防范风险,大力提升法治教育精准施策。

    赵雪雁致辞,法治副校长制度在加强中小学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方面起到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统筹下、在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玄武法院聚焦青少年法治教育,打造法治宣讲立体格局,系统谋划“全覆盖”宣讲播撒法治信仰之种、创新带动“全方位”普法催生良法善治之苗、协同推进“全链条”实践护佑“茁壮成长之果”,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中取得了积极成效。

    北京东路小学红山分校副校长周圆作红山小学法治教育工作总结,从夯实国家课程、创新法治讲堂、协同护航成长、丰富课外实践四个方面总结了新时代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红山探索与表达。

    玄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潘溪作玄武法院法治教育工作总结,指出玄武法院坚持机制引领、创新工作举措、发挥品牌效应,形成一套规范工作机制、强化多个法治宣讲阵地、组建一支优秀校长队伍,实现法治教育全覆盖、画好多方协作“同心圆”。

    缪建东表示,一直以来对玄武区教育工作的特色发展充满敬意,红山分校的法治教育实践很好地体现了道德与法治的课程表达要素,数字教育与智能平台也充分诠释了教育的与时俱进。玄武法院在法治教育方面的机制建设和切实举措扎实丰富、干货满满,是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理念的有效回应,留下了深刻印象。法院与学校以守护未成年人为共同目标、共同努力,也衷心期待玄武法院和红山分校的法治教育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随后,张杰、赵雪雁、沈峰为新聘任法治副校长、优秀法治副校长以及优秀法治辅导员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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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后,活动现场放映了玄武法院出品的法治微电影《溯》,并由玄武区教育局副局长周波和玄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王萍分别作法治副校长培训与教师法治培训,现场交流发言踊跃、气氛热烈。

    青少年法治教育既是法治国家建设的要求,更是时代所需、人民所盼。近年来,玄武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温暖、卫护、协同、舒心、修复”为理念,结合“和合紫金”未成年人家事审判工作特色品牌,坚持精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普法原则,提供法治宣传教育“菜单式”服务,让法治副校长有位也有为,更好为青少年撑起法治之伞,不断提升新时代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和水平。

  • 25
    2024.01
    跨江联动 探索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资源“最优解”
    跨江联动 探索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资源“最优解”

    1月22日下午,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会签《南京江北新区浅山林地司法保护框架合作协议》,合力推动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治理。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梁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雪雁,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工委书记、局长王宗武等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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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恢复性司法理念落到实处,完善生态环境司法、综合治理职能衔接,形成保护合力,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服务和保障,玄武法院会同江北新区检察院经前期调研后共同研究确定,依托浅山休闲公园的有利生态要素、环境条件,开展替代修复,实现生态环境及其服务功能等量恢复,并同步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努力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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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合作协议,浅山休闲公园将在现有生态景观的基础上,结合生物系统多样性要求对园区内林地进行完善,形成林水相融、休闲与教育并重的生态景观,打造集生态环境保护及替代性修复、环境资源司法教育宣传、环境资源司法研究平台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近年来,玄武法院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立足环资审判集中管辖职能,主动融入环境治理大格局,加强与检察、公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的协同联动,共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合作,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共建融生态修复、宣传教育、司法便民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多个司法保护基地, 2023年新建全国首个珍稀植物司法保护基地、全国首个植物种质资源司法保护基地、龙袍长江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馆入选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相关做法被最高院宣传推广。

    下一步,玄武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续推进司法保护基地实质化运行,以专业化环资审判筑牢绿色屏障,为建设美丽江苏贡献更多司法智慧和力量。

  • 24
    2024.01
    多元调解聚合力 诉源治理新“枫”景——玄武法院律师调解工作交流发布会顺利召开
    多元调解聚合力 诉源治理新“枫”景——玄武法院律师调解工作交流发布会顺利召开

    1月24日,以“多元调解聚合力 诉源治理新‘枫’景”为主题的玄武法院律师调解工作交流发布会顺利召开。玄武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杰,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刘伟,秘书长魏春纯,玄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雪雁,部分法官、律师、公证员、社会组织调解员及媒体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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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杰对玄武法院与市律协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合作构建规范化解纷机制,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努力和成效予以高度肯定,并对玄武法院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提出进一步的要求:要拧成“一股绳”,积极探索解纷需求与专业力量的“双向奔赴”;要贯通“一条线”,打通枫桥经验、融合法庭、多元调解的工作脉络;要打响“一张牌”,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城市版品牌擦得更亮;要织好“一张网”,深入推进“精网微格”工程,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赵雪雁就市律协长期以来对玄武法院各项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表示感谢。她指出,法官和律师都是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工作交流发布会,共同总结、交流合作经验,指导、分享调解方法,探讨如何顺应诉源治理新形势,探索推动律师调解工作专职化、专业化、数字化和市场化,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挥律师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重要作用,切实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刘伟表示,调解是通过非诉讼方式处理和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方式,也是推动和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有效路径。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是律师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式。他还从提高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领会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的意义、拓宽调解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三个方面,对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提出了希望。

    随后,玄武法院副院长潘溪与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徐小兵共同签署《律师调解合作协议》,与会领导为律师代表们颁发了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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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锁金村法庭庭长邵小波发布了婚姻家事律师调解典型案例,以彩礼返还、离婚纠纷、继承矛盾为聚焦点,展示家事案件中情、理、法统一的调解实践。

    审判委员会委员王萍为在场律师、公证处及社会组织调解员及线上参会的“融合法庭”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培训,并进行互动交流。调解员代表汤自能、穆长江、宗雪也纷纷针对调解工作分享了自己的经验与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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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玄武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律师调解、公证调解、社会组织调解等专业优势,深度挖掘联动解纷效能,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持续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玄武法院也将继续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市法院关于调解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拓展与多元力量沟通交流的广度和深度,探索“走出去”诉源治理与“引进来”合力解纷相结合的新路径,构筑多元力量参与解纷的新渠道,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更多的玄武样本。

  • 23
    2024.01
    5天!“易审执”高效护企解忧
    5天!“易审执”高效护企解忧

    近日,玄武法院收到一封江苏省内知名企业的感谢信。回溯感谢信背后的故事,还要从一起商事合同纠纷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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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某电力运营公司与某能源科技公司签订风力发电项目运行维护合同,约定由电力运营公司为能源科技公司提供风力发电项目运维服务,服务费用为164.4万元/年,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支付年度运维费用的25%。合同签订后,电力运营公司即为能源科技公司提供了运维服务,但能源科技公司未按约支付费用,直至起诉欠付运维费用近200万元。

    案件受理后,根据原告电力运营公司的申请,本院对被告能源科技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足额保全本案标的。开庭前,承办法官吕彬查阅卷宗材料,发现这起案件争议不大,又足额保全了被告银行账户资金,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他判断这起案件有调解余地。吕彬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不出所料原、被告调解意愿充分,但案件却陷入“三难”境地,难以达成调解。

    第一难,被告希望通过被保全账户资金支付调解款项,但案件审理中法院无法实现款项扣划,只能通过解除对被告银行账户的冻结,由被告自主支付。第二难,因双方缺乏信任基础,原告担心客观上存在解冻后被告不履行支付义务的风险。第三难,即便达成调解,通过法院执行,双方对执行周期及执行费用承担亦存在忧虑。

    这种“三难”案件在近年的商事审判中屡见不鲜,简单案件的调解却诸多掣肘,诉、审、执衔接不畅引起诸多连锁反应,这不禁引起了玄武法院的注意。化解眼前的困境是当务之急,但更长远的是如何实现类案化解的标准化、规范化和长效化。

    在此背景下,玄武法院推出了“易审执”工作机制。机制包含适用条件、申请执行、审执衔接、案件执行、费用减免五个部分。针对前述类案在达成调解后,由原告直接向案件审理法官提交申请执行材料。案件审理部门与执行局各设一名“易审执”专员,由专员负责材料收转,加快审执衔接。案件由执行局“简案快执”通道快速执结,并对执行费用视情减免。机制实施以来,26件商事纠纷由此化解,涉及标的近千万元,减免执行费用七万余元,自出具调解书到案件执结平均周期为7天,最短只有4天。

    本案也通过“易审执”工作机制得到圆满化解,用5天时间,让电力运营公司顺利拿到运维费,能源科技公司账户快速解冻,双方随即投入了新的生产经营。感谢信中这样写道“衷心感谢吕彬法官和陈琳琳书记员的辛勤工作,在玄法人身上,感受到了司法为民的温度和深度!”与此同时,玄法人也感受到了当事人的信任和支持!

    未来,玄武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把握“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以具体案件小切口,展现能动司法大作为,为企业打造安心建业、放心创业、开心立业的沃土。

  • 22
    2024.01
    喜报!锁金村人民法庭通过“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复核
    喜报!锁金村人民法庭通过“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复核

    近日,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复核工作全面结束。玄武法院锁金村人民法庭顺利通过复核,继续保持这一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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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玄武法院锁金村人民法庭(原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于2006年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涌现出“全国五四青年奖章”“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少年法庭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南京市优秀团干部”等先进典型。庭室获三等功两次,并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

    一是以能动司法为牵引,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审理涉少刑事案件中,深入贯彻“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方针,严格落实审前社会调查报告、犯罪记录封存、指定诉讼参与人等制度,坚持司法保护原则,对少年犯正确科刑。注重维护未成年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体现双向保护,被告人指定辩护率达100%。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着力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凸显实效、便利快捷的解纷渠道,在个案审理中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能动司法做实提质增效。2016年以来,先后与市、区妇联、南京公证处、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社会组织等开展深度合作,参与调解案件2000余件,实现法院与多元力量的“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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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三年,案件调撤率均保持在65%左右。打造了圆桌法庭、心理疏导室、家德家风家教长廊等,注重在家事案件审理中探究未成年人真实意愿、做好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

    二是以多方协作为路径,协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创新工作举措,成立“紫金”少年家事协同保护中心,打造“和合紫金”工作品牌,构建法官、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律师、教育专家等“N”多元主体在诉前、诉中、判后“三”个阶段对未成年人开展全方位、多角度保护的工作机制,形成“专业家事审判庭+家事纠纷调解中心+多元社会力量参与”的特色化柔性解纷模式,被《人民法院报》、“新华网”等多家媒体报道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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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全省首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发出全市首份家庭教育令,与区检察院等十部门共同签署《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全域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联合法学、教育、心理、社会学专家,有针对性地为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效果显著。与多部门合作开展玄武区未成年人涉酒吧治理专项行动,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防火墙,被南京科教频道等媒体宣传报道。

    三是以诉源治理为导向,靠前化解涉少矛盾纠纷。与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上线“紫金花”工作平台,向社会收集未成年人保护线索,实现“溯源头,抓前端,治未病”。 充分发挥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优势,组建“616宣讲团”,选任包括“一把手”在内的38名干警担任22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关工委老同志作为法治辅导员,针对未成年人法治需求开展法治宣讲,2019年以来已开展法治教育百余场,受众10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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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普法形式,以真实案例及工作事例为素材拍摄微电影《溯》,充分展示了圆桌法庭审判、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司法救助、判后回访、法治副校长等具有少家审判特色的制度元素,荣获第十届“金法槌奖”微电影优秀奖。推动建设并对接区、街道、社区“融合法庭”,深度参与诉源治理,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 作为南京市人大常委会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先后参与30余个地方性法规的讨论制定。

    四是以调查研究为抓手,推动解决涉少工作难题。不断加强调查研究,提升专业能力水平。蒋某隔空猥亵儿童案被评为最高人民法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之一、最高人民法院性侵害儿童犯罪典型案例及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第三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以该案为切入口申报的《网络猥亵儿童犯罪典型案例研究》课题,入选最高法院2021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课题并顺利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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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南京师范大学共同承担的课题《家庭教育指导制度在家事审判中的运用与完善》被评定为2022年度全市法院优秀重点调研课题,并荣获江苏省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首届年会论文三等奖。申报课题《家庭教育指导令适用问题研究》中标最高院2022年应用法学理论研究联合课题,阶段性成果在《人民司法》发表。坚持以案释法,打造精品案例,一案例被评为(2021-2022年度)江苏法院家事纠纷典型案例,一案例入选江苏法院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典型案例,一案例入选南京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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