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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24.01
喜报!孝陵卫人民法庭“纷调巷里”获评全省法院优秀人民法庭建设案例1月10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品牌、优秀人民法庭建设案例进行表彰,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孝陵卫人民法庭“多元共建解巷里矛盾 源头解纷绘玄武‘枫’景 ”获评“全省法院优秀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孝陵卫人民法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关于深化诉源治理创建“枫桥经验”特大城市中心城区样板的实施方案》部署,立足孝陵卫辖区现状和法庭工作实际,坚持践行能动司法,改革创新工作机制,统筹各方协作力量,积极发挥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职能作用,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
一是深层次“府院融合”,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建“纷调巷里”支部品牌,寓意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小事不出巷,矛盾不上交”,坚持诉源治理,矛盾就地解决,巷头纠纷巷尾合,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联合区人社局、孝陵卫街道等定期派遣相关工作人员到法庭跟班学习,并数次受邀对全区调解工作者进行培训,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为基层培养善于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矛盾纠纷的基层治理人才队伍,推动形成“社会调解优先”的工作格局。因服务和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表现突出,孝陵卫人民法庭被评为“强富美高新玄武现代化建设先进集体”。

与中山陵园管理局、玄武区旅游局联动共建“旅游巡回法庭”,打造“钟山畅游 e解‘游愁’”特色品牌,搭建“云上法庭”平台,为旅游消费者提供便捷法律服务。与辖区内派出所、司法所、检察院工作站创建“庭所站共建”机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例会,每月一次,遇到突发情况随时开会,共同分析研究矛盾纠纷发生的原因和处理措施,有效提升司法调解成功率和居民理性维权满意度。

让22年不能使用的车库恢复停车功能,群众急难愁盼的老大难问题得到妥善处理,该案例被评为南京市政法网格员优秀工作案例,并作为省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首推案例,还被最高法院微信公众号推广。

二是清单式“风险体检”,凝聚合力促推诉源治理。起草《玄武区用工风险法律提示》《玄武区和谐劳动关系体检服务表》,通过走访企业发放、线上发放、随案发放等形式供企业自检自查,针对企业填写中发现的问题,坚持“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原则,提供企业用工清单式、定制化指导服务,将劳动争议涉诉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与区总工会、区仲裁院组成“和谐劳动用工体检团队”,选取辖区内用工量大、纠纷常发的领域,逐行业为企业提供和谐劳动用工体检上门服务,将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抓前端、治未病”。

与区人社、孝陵卫街道联合走访在建工程工地,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于未然,力争群体性纠纷吸附在基层、消化在基层。加强对新业态领域用工的研究,定期走访、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发展前景,促进新业态、新经济健康发展。2023年开展“法律体检”187次,走访企业42家,查补企业经营风险漏洞超一千个。2023年,玄武法院劳动争议新收案件量同比下降4.63%,迎来新拐点,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府院联动、裁审协同”有效化解劳动争议经验被省法院肯定推广。

三是多元化“寓教于案”,发挥典型案例引领作用。法庭周边就是居民区,亦有多所大中院校,法庭开展各类法治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形成人人学法、守法、讲法的舆论氛围。2023年11月,法庭走进南京农业大学开展“法庭进校园活动”,选择一起劳动争议案进行公开庭审,并进行劳动法宣传讲座。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发挥案例的导向作用,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理想效果。目前,孝陵卫人民法庭正在积极推进与南京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建“枫桥经验和基层社会治理教学科研基地”,实现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良性互动。2023年开展法律宣传活动17次,受众近3000人。

近两年,孝陵卫人民法庭审理的增设电梯物权保护纠纷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系统2022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虚报学历劳动争议案件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第七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财产损害赔偿案否定司法鉴定意见,使民营企业免遭巨额索赔。劳动争议案创新责任承诺制度,引导当事人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两案均入选南京法院2023年“司法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露台漏水案、退休前被违法辞退案等四个案例在央视总台播出。

下一步,孝陵卫人民法庭将继续深耕司法审判“责任田”、厚植多元解纷“实践地”、细作基层治理“职能区”,锚定特大城市中心城区人民法庭“服务基层治理+专业化审判”双线并进、融合出彩的目标定位,坚持“三个面向”,做好“三个服务”,打造亮点突出、特色鲜明的人民法庭品牌,筑牢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2024-01-18 -
172024.01
喜报!玄武法院司法建议获评全省法院优秀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全省法院2023年度优秀司法建议评选结果的通报》,玄武法院关于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主体、防止一事多案程序多转的司法建议获评全省法院2023年度优秀司法建议。这份司法建议从酝酿、排查、调研、会商到最终定稿,前后历经十个月,凝聚了两家法院多名法官的心血和汗水,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能动司法的生动影像卷吧!
准字为先,提炼类案共性
这份优秀司法建议产生的契机是一起普通的征缴住房公积金行政非诉执行审查案件。在听证程序中,被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一份民事判决书引起了合议庭的注意。

被申请执行人是一家劳务派遣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将劳动者派遣至实际用工单位工作。因未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该单位被多名劳动者投诉至公积金主管单位。根据法律规定,公积金主管单位作出责令该单位为投诉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决定书。因该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也未履行缴存义务,公积金主管单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组织的听证程序中,该单位提供了一份类案生效民事判决,其中载明该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事先约定被派遣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均由实际用工单位承担,故判决实际用工单位支付劳务派遣单位为劳动者补缴的住房公积金。由于公积金案件中的投诉职工往往具有群体性的特点,法院认为此案可能并非个例,故对2020年以来申请强制执行征缴公积金案件做了全面梳理排查,提炼类案共性。
实字为基,做实基础调研
玄武法院排查发现,2020年以来公积金主管单位共申请强制执行征缴公积金案件392件,其中绝大部分均为劳务派遣性质的劳动者投诉劳务派遣单位所引发:

客观上形成“一事多案、程序多转”的问题,加大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比如某人力资源公司的系列案件中,劳务派遣公司反映其与包括某公交公司在内的637家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截至2023年11月10日,派遣至实际用工单位的员工中,有1156名劳动者向公积金主管单位投诉。公积金主管单位已向法院申请听证审查的劳动者人数为90人,还有大量听证审查案件即将涌入法院。法院作出准许强制执行裁定后,某人力公司分别向鼓楼区法院、雨花台区法院起诉某公交公司,均获胜诉判决,相关案件数量为53件。
联字为要,协作把脉开方
初步调研结果显示,如果不能及时从源头预防化解,涉案企业将陷入“维权循环”,劳动者也无法在短时间内获得救济。为全面掌握现行处理模式的利弊,玄武法院一行到公积金主管单位实地调研,深入了解该类案件的产生背景、企业经营状况和劳动者的维权状况,对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实际用工单位三方诉求做到心中有数。

在此基础上,玄武法院专门邀请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江北新区法院召开司法协作会商会,两院主要领导亲自参加,专题共商共研现行法律规定下住房公积金缴存主体认定难题。

两家法院分别派出公积金非诉执行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经验丰富的法官代表,从专业角度详细分析“公积金缴存主体中的单位扩大解释为包括实际用工单位”的合法性和可行性,打好司法建议依据解释基础。邀请公积金主管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座谈,提前沟通消除行政机关疑虑,提高建议的可接受度。
畅字为重,打通维权要塞
经多轮研究,玄武法院向公积金主管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在秉持劳动者合法权益优先保护和公平原则的前提下,针对不同情况分类施策,以实现减轻当事人讼累、降低行政成本、节约司法资源的共赢局面。公积金主管单位在前期会商阶段积极配合法院调研,主动联系劳动者和企业收集意见建议,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表达了执法现实困境。收到司法建议后,公积金主管单位迅速组织专题研究,逐条分析落实司法建议的改进措施,并在形成统一意见后第一时间复函表示,法院的司法建议兼顾职工、劳务派遣企业、用工单位三方的权利保护,能够促进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投诉事宜的高效解决,该单位对于符合条件的将成熟一件实施一件;对不完全符合条件但根据生效民事判决或行政判决可以确定公积金最终承担主体的,以及完全不符合条件的情形,也将考虑与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就之前的操作模式重新磋商,结合司法建议优化原有模式。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依法延伸审判职能的重要途径。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司法建议职责,有助于促进有关单位科学决策、完善管理、消除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下一步,玄武法院将继续以司法建议“小切口”参与社会治理“大文章”,以做实能动司法展现人民法院的担当作为。
2024-01-17 -
162024.01
喜报丨玄武法院被评为表现突出的省法院调研工作基层联系点2023年,玄武法院充分发挥省法院调研工作基层联系点示范辐射作用,在上级法院有力指导下,大兴调查研究,把调研工作融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过程,努力为打造高质量司法、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智力支持,获评全省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案例组织工作先进单位。近日,玄武法院又被评为表现突出的省法院调研工作基层联系点,系全省六家之一。
加强党建引领,大兴调查研究。院党组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和党组议事日程,“一把手”安排部署调研工作,各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着力以调研谋事业、提能力。制定《关于在全院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将调查研究与法院主责主业、改革创新相结合,1篇决策参考报告受到最高法院院领导批示肯定、“执破融合”工作经验入选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典型案例。
完善调研机制,强化激励保障。落实本院制定的加强调查研究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号文件”,将调研纳入部门和个人年度目标责任,在年终考核、评优评先、入额遴选中予以体现,全面激发干警参与调研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健全调研结对共建机制,与南京师范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联合开展遗产管理人制度研讨会,实现学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加强品牌建设,打造特色平台。突出青年干警在调研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依托“玄法青年沙龙”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搭建集调研心得分享、调研成果展示为一体的交流平台,邀请专家授课,举办“十佳调研文章”“十佳案例”评选活动,开展“你说我讲大家谈”主题沙龙,大力营造重调研、爱调研、会调研的良好氛围,获评全省法院青年理论学习示范小组,6人入选全市法院调研人才库。
健全调研管理,推动成果转化。优化配置调研力量,审管办发挥“枢纽”功能,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法院指导支持,构建起以审管办为中心、业务部门为辐射的调研工作格局。抓好调研成果梳理,挖掘诉源治理、案件审理执行中的亮点,积极向上级法院、公开发表期刊等投稿,推动司法调研成果转化运用。2023年,承担3个国家级、5个省级、6个市级课题,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数据库案例1个、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1个、国家级案例10个,全国法院第三十五届学术讨论会论文再次获奖,24篇调研文章在《江苏社会科学》《人民司法》等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或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接下来,玄武法院将坚持问题导向,将司法调研工作与人民群众最关心、工作中最迫切的问题结合起来,与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研究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真问题,不断提升调研工作质量水平,让调查研究蔚然成风。
2024-01-16 -
122024.01
玄武法院开展新晋科级干部及初任法官任前集体谈话1月11日,玄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雪雁与新晋科级干部及初任法官开展任前集体谈话,玄武法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出席会议。

赵雪雁要求:
一是保持信仰坚定“准线”,旗帜鲜明讲政治。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又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提升理论修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强化政治意识,把讲政治和讲法治统一起来,时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纲”作“魂”,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同时,以能动司法促进党的领导在各领域落实到位。
二是争靠担当作为“高线”,奋楫扬帆启新程。新晋科级干部和初任法官要认真履行职责,尽快熟悉新工作,迅速进入新角色,牢记事业是共同奋斗的结果,要主动团结同志,凝聚人心,汇聚合力,提升整体工作“战斗力”。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担当作为,带头一线苦干,带头遵章守纪,带头贯彻新发展理念,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表率。要主动融入中心大局,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立场,着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
三是描实业务能力“基线”,守正创新勇奋斗。要持续锻炼履职能力,坚持在学习中强业务,在实践中求真知,在调研中长本领,切实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本领。要持续增强创新意识,找准司法工作精准发力的切入点、结合点,多做务实之事,多谋创新之策。要持续提升司法作风,秉持“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意识,把司法作风建设融入到日常审判执行工作中,做到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四是守住清正廉洁“底线”,拒腐防变凝正气。要认真学习纪律规定,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的教训,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切实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要切实筑牢思想防线,进一步强化自律意识,保持“吾日三省吾身”的自觉,涵养“检身若不及”的品格,追求“公烛无私光”的境界。要严格遵守纪律规定,时刻牢记自己“法院人”的身份,主动接受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永葆清廉正气本色。
2024-01-12 -
032024.01
一年好景丨玄武法院调研结出“累累硕果”2023年,玄武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调研谋事业、提能力,组建本院“调研人才库”,依托“玄法青年沙龙”等平台推动成果转化运用,1篇调研报告获最高法院院领导批示肯定,40余篇调研成果公开发表或荣获省级以上表彰;调研工作屡获肯定,被评为全省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工作先进单位、案例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司法研究人才济济,1人荣获第六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提名奖,6人入选全市政法系统首批人才榜,6名干警入选全市法院调研人才库。
部分调研成果展示
调研文章:
赵雪雁撰写的《论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级别管辖的改革因应》发表在《江苏社会科学》(CSSCI);撰写的《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与复议审查的功能边界迷失及厘清》获评全国法院第三十五届学术讨论会论文优秀奖;撰写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社会治理中的法院能动》获评第二十届“长三角法学论坛”优秀论文。
潘溪撰写的《评价机理:司法鉴定机构诚信档案制度价值及其建构》发表在《中国司法鉴定》(北大核心期刊);撰写的《新<民事诉讼法>背景下家事专业陪审的实践进路》获评第三十四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优秀论文奖。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课题组撰写的《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司法适用》发表在《人民司法》中。
刘昌政、李凯丽撰写的《破产审判权监督职能之界限厘清与路径优化——从制度运行的成本收益视角展开》获评第三十四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优秀论文奖。
王萍、王婵、李雪静撰写的《家庭教育指导制度在家事审判中的运用与完善——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审判实践为视角》发表在《家事法实务》中。
王萍、李雪静撰写的《反家庭暴力与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研究》获评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23年会优秀论文科研成果论文二等奖。
高飞、王婵撰写的《“感情投资”型受贿犯罪的司法案例研究》发表在《案例法治 基础理论与类案研究》中。
庄希成合作撰写的《论法理情相统一的司法实现——以江苏法院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为样本》获评全省法院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司法论坛征文一等奖。
鲁威撰写的《参与分配制度的历史经纬》发表在《人民法院报》中;撰写的《<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适用现状及完善刍议》发表在《中华家教》中;撰写的《人身保险执行的内在标准及实践进路》发表在《保险法评论》中;撰写的《家训进入社会治理场域——<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说服困境与解决之道》获评全省法院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司法论坛征文三等奖;撰写的《参与分配制度的历史经纬及其在个人破产时代的价值定向》获评江苏省法学会执行法学研究会2023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
胡紫娟撰写的《污染者付费原则在我国的实践——以某公司污染环境案为视角》发表在《社会科学》中。
邵小波、胡敏慧、穆长江撰写的《浅析公证机制在协议离婚制度中的引入与构建》发表在《审判研究》中,并获评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23年会优秀论文科研成果论文三等奖。
胡敏慧合作撰写的《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判后回访机制研究》获评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23年会优秀论文科研成果论文二等奖。
李伟、徐垠撰写的《规制商标权滥用的诚信体系建设》获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23年会优秀论文三等奖。
赵佳撰写的《以恢复性司法推进生态修复实质化运行》获评长江大保护司法改革钟山论坛征文优秀奖。
党权合作撰写的《论类比推理在环境司法中的适用——以江苏省人民政府诉海德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为切入点》获评长江大保护司法改革钟山论坛征文二等奖;合作撰写的《气候变化司法应对比较研究》获评江苏省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2023年会优秀论文三等奖。
吴来祥撰写的《导诉之体会和思考》发表在《法官之友》中。
课题:
赵雪雁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的国家法官学院2021年度研究课题《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研究》顺利结项并获评优秀;主持的《关于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中标全省法院2023年度重点调研课题;主持的《“感情投资”型贿赂犯罪司法认定研究》中标江苏省法学会2023年度法学研究课题;主持的《雇主责任保险合同纠纷相关法律问题探讨》中标2023年度全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主持的《家庭教育指导制度的司法适用》中标南京市法学会2023年度法学研究自选课题。
王翔飞主持的《股权投资对赌协议的困局与出路》中标南京市法学会2023年度法学研究自选课题。
潘溪主持的民革江苏省委2023年调研课题《放弃继承情形下遗产管理人的程序适用研究》顺利结项;主持的《遗产管理人制度适用研究》中标南京市法学会2023年度法学研究自选课题。
王萍主持的最高法院2021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课题《网络猥亵儿童犯罪典型案例研究》顺利结项。
刘立柱主持的南京市法学会2022年度法学研究自选课题《公司僵局背景下相关人员变更登记(涤除)司法救济制度研究》顺利结项。
案例:
高伟、党权编写的《某江海贸易有限公司、向某等12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省法院公报案例,并获评全省法院第十七届“金法槌”杯优秀案例特等奖。
安洪强编写的《江苏某作物科技有限公司等污染环境案》入选《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省法院公报案例,并获评全省法院第十七届“金法槌”杯优秀案例二等奖。
高飞、王婵编写的《因交通事故导致的环境侵权责任之分担——大桥公司诉物流公司等环境污染责任案》入选《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
下一步,玄武法院将进一步抓好调查研究工作,发挥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基层联系点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培训交流、激励保障等长效机制建设,注重调研骨干培养,营造浓厚调研氛围,形成更多有价值、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努力以高质量司法调研为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持和保障。
2024-01-03 -
292023.12
玄武法院召开2021-2023年“执破融合”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这一经典论断深刻阐明了法治和营商环境的关系,为营商环境的优化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玄武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执破融合”改革工作对清理“僵尸企业”、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不断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为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扩大“执破融合”改革工作的社会影响,提升公众对于“执转破”制度的了解,2023年12月28日上午,玄武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执破融合”改革工作(2021-2023)报告》,向社会公众公布玄武法院近三年“执破融合”改革工作情况,多家媒体前来参加。
会上,玄武法院党组成员王翔飞首先介绍了三年来“执转破”案件审判的总体情况,并从申请主体、债务人类型、债务人行业等角度分析了“执转破”案件特点。
2021-2023年,玄武法院共新收“执转破”案件111件,审结97件,结收案比为87.39%,结案率为86.61%,化解不良债权9亿余元,清理执行终本案件近800件,挽救困境企业8家。从近三年收、结案整体运行情况来看,玄武法院“执转破”案件收结案数持续增长,2023年攀升速度明显加快,收、结案规模均超过2021及2022年的两倍。在审结的97件“执转破”案件中,运用简易审程序审结73件,占比75.26%,平均结案周期为84天。2023年适用简易审程序比例大幅提升,审结2023年新收的51件“执转破”案件中,仅有3件未适用简易审程序。
随后,执行局局长杨晓峰和民二庭庭长刘立柱分别介绍了“执破融合”改革工作中成立案件管理中心筛查案件,创新制度助力企业全面接管,府院联动协力打造良好环境的特色经验做法。同时,发布会还公布了三件“执转破”典型案例。
下一步,玄武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提升“执转破”案件审判质效,加强管理人履职规范化建设,深化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实质化运行,畅通经济主体的退出及挽救渠道,促进市场资源的流动和配置优化,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3-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