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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25.02
玄武法院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2月24日,玄武法院领导班子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为主题,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举一反三改进工作。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雪雁,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成艳,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尹路到会指导。玄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劲松主持会议。

玄武法院高度重视此次民主生活会。会前,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选取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对照“六项纪律”进行检视反思,围绕“四个带头”查摆突出问题,分析存在原因并确定下一步整改措施。王劲松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各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为开好民主生活会作了充分准备。
会议通报了玄武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来有关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和会前征求意见情况。王劲松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党员领导干部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赵雪雁对本次民主生活会给予高度肯定,认为本次会议点准了“穴位”,开出了“辣味”,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并对加强玄武法院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好民主生活会成果提出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更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武装,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决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牢牢把握人民法院正确政治方向。二是进一步提升作风能力。以“全市政法系统作风能力提升年”为契机,以“五大攻坚行动”为抓手,切实增强作风能力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推动作风能力建设走深走实。三是进一步巩固既有优势。充分发挥全国模范法官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擦亮玄武法院环资审判、少年家事审判、知识产权审判、刑事审判等金名片,推动法院特色品牌从“点上发力”到“全面开花”。四是进一步强化实干担当。头遵规守纪,勇于担责,敢于创新,强化“争第一、创唯一”的果敢担当,以更实的举措固强补弱,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全面增强玄武法院各项工作的引领力、影响力、贡献度。

会议最后,王劲松代表领导班子作表态发言。
一是筑牢政治忠诚,强化政治担当。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升“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聚力服务大局,聚焦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司法政绩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优化玄武营商环境,精准助力数据要素核心枢纽建设,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玄武新实践。
三是永葆初心使命,做实司法为民。持续深化提升审判质效、优化服务效能、推进多元解纷、司法作风建设、加强基层基础“五大攻坚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践行“如我在诉”,严格公正司法,办好“和畅融快绿新”为民实事,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
四是淬炼队伍底色,锻造过硬法院铁军。切实担起“关键少数”的关键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好表率示范。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筑牢廉洁司法防线,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
五是狠抓落实整改,确保常态长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有的放矢抓好整改,持之以恒强化跟踪问效,真正做到以“严”字当头、往“实”处用力、在“改”上见效,将民主生活会的成效体现到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上。
2025-02-25 -
082025.02
玄武法院一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近日,玄武法院《南京某科水务有限公司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该污染环境案5.2亿元全国“最严罚单”全额履行,曾入选2023年度中国法治实施十大事件,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南京某科水务有限公司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调解方式的运用
入库编号2025-18-1-340-001

基本案情
被告单位南京某科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科水务公司)系危险废物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为排污企业提供污水处理及相关服务,污水处理设施分一期和二期工程:一期工程主要接纳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企业的生产废水,分为A工程和B工程,分别处理低浓度、高浓度污水。二期工程主要处理某化工有限公司的生产废水。2014年10月至2017年4月,该公司在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未运行、SBR(序批式活性污泥处理技术,主要用于处理水中有机物)反应池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利用暗管向长江违法排放高浓度废水28.46万立方米和含有危险废物的混合废液54.06吨。该公司还采取在二期废水处理系统中篡改在线监测仪器数据的方式,逃避监管,向长江偷排含有毒有害成分污泥4362.53吨及超标污水906.86万立方米。该公司总经理被告人郑某庚等12人授意或组织实施了上述违法排污行为。排污行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经鉴定评估,按照虚拟治理成本法的方式,以单位治理成本总数乘以环境敏感系数,认定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约人民币4.7亿元(币种下同)。
2018年1月,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对被告单位某科水务公司及被告人郑某庚等提起公诉;2018年9月,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对某科水务公司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令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约4.7亿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南京市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管辖的要求,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法院在两次开庭审理中,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与刑事部分一并进行了审理。经评估,某科水务公司截至2019年11月30日的净资产为-6.54万元。其控股股东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投资公司,持有某科水务公司95%的股份)具有赔付能力及代为修复环境的意愿,自愿申请加入诉讼,愿意进行环境修复并出具担保函。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17日作出(2018)苏0102刑初68号刑事判决: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单位某科水务公司罚金人民币五千万元;判处被告人郑某庚等12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至五万元。宣判后,被告单位某科水务公司及被告人郑某庚等提出上诉。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15日作出(2019)苏01刑终525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9年12月27日,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与某科水务公司、第三人某投资公司达成调解协议:一、被告某科水务公司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现金部分人民币23700万元,除预缴的5000万元外剩余款项分四期支付。二、第三人某投资公司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替代性修复项目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3300万元的环境治理、节能减排生态环保项目的新建、升级和提标改造。三、新建、升级或提标改造的污水处理项目,全年污水排放时COD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需满足环保行政机关有效检测数据92%不超过45 mg/L条件,该项目资金才可被认定。四、如第三人某投资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在2023年12月31日前替代性修复项目总资金未达到人民币23300万元,则应支付差额至指定账户。
裁判理由
被告单位某科水务公司长期利用暗管偷排污染物,篡改在线监测仪器数据,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接收废水、偷排污染物、篡改在线监测数据等行为系某科水务公司多部门之间协作完成,犯罪行为产生的违法所得亦归公司所有,应认定为单位犯罪。其行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后果,依法应承担相应修复责任。经评估,某科水务公司截至2019年11月30日的净资产为-6.54万元,缺乏承担环境修复费用的能力。民事公益诉讼的调解程序仅有程序性和原则性的规定,特别是针对该案赔偿义务人无力支付赔偿款,具体调解方案难以把握。针对这一情况,人民法院加大调解力度,促成其控股股东自愿作为第三人参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并承担环境修复费用,为调解方案的执行提供担保,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准许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环境修复费用,在合理范围内准许以提标改造等方式开展环境替代性修复,对环境修复费用数额进行折抵,替代性修复不足部分应以现金方式补足。
裁判要旨
1. 办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可以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遵循合法、自愿和最大限度保护公共利益的原则组织调解。其中,造成环境污染企业的股东愿意承担连带责任,人民法院可依申请将其列为第三人参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2.关于环境修复责任的承担,可以运用现金赔偿结合分期付款,在合理范围内以提标改造措施开展替代性修复等方式,承担环境修复责任。关联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1条、第5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10条、第3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条、第42条、第64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8〕6号)第20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1号)第4条、第25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1〕1号第159条
一审: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2018)苏0102刑初68号刑事判决(2019年5月17日)
二审: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1刑终525号刑事裁定(2019年10月15日)
2025-02-08 -
162025.01
坚定信心 干字当头——玄武法院召开2025年工作务虚会1月15日,玄武法院召开2025年工作务虚会。会议围绕当前工作与改革形势,梳理问题、寻找对策,商讨擘画今年工作重点。全体院领导、区管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静勤主持。

“在推进落实起诉状示范文本应用时,我们将注意方式方法,切实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存在一些重复、无意义的保全,增加办案压力的同时也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今年会重点加强当事人引导”“在跨部门协作矛盾纠纷化解上,很多还流于形式,没有切实形成合力”……各部门负责人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立足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找问题、提对策、定计划。分管院领导对分管部门工作逐一开展点评、指导。

党组书记、院长王劲松充分肯定了2024年全院各部门取得的工作成效,结合近期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法院案例工作推进会等一系列会议部署,分析了2025年的新形势、新情况,并分析了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改革纲要”背景下,玄武法院工作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王劲松指出,当前在审判质效、审判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把握好今年玄武区“建设产业强区、推进动能再造、加快转型步伐”的工作思路,坚定信心决心,坚持干字当头、狠抓贯彻落实,系统谋篇布局各部门工作。就如何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玄武新实践,会议提出“五大行动”的工作规划:
一、开展铸魂赋能行动
全面强化政治建设,不折不扣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在实处。加强党的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加强党的方针落实,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始终围绕中央大政方针。压实意识形态责任,坚决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解 。增强大局意识,融入地方发展大局,以高水平法治护航全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加强廉政作风建设,强化廉政教育,全面提升司法作风。
二、开展提质增效行动
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切实抓牢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提升案件质量,发挥好指标体系“体检表”作用,加强业务培训、审判管理、内部考核,实现减负与增效相统一。强化司法调研,加强案例报送与入库案例的检索应用。优化源头解纷,加强调审衔接,持续推进源头治理机制建设,提升案件审前调解效率。
三、开展品牌深化行动。
深化环境资源特色审判品牌建设,不断推陈出新,探索环境资源司法融入“数碳融合”产业规划新路径。深化“和合紫金”少年家事审判品牌建设,不断创新区域特色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机制。打造知识产权特色审判品牌,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在生物医药、数据要素、人工智能等产业方面的法治护航作用。打造玄武特色行政审判、涉军审判品牌,强化涉知产、环资行政审判及涉军审判工作,彰显玄武本地特色审判的专业性、规范性。
四、开展执行改革行动。
探索立审执破裁一体化机制因地制宜落实路径,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案结事了。深推“执转破”执破融合机制,配合全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部署,更好实现市场主体“挽救”或“出清”。探索替代执行新机制,贯彻善意执行、柔性执行理念,以“放水养鱼”等方式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双赢共赢。加强执行跨部门协同,持续深化拒执罪联动办理机制,与公安分局、区检察院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失信必惩、拒执必打”高压态势延续。
五、开展强基固本行动。
健全人才培养工作机制,打造青年人才储备库。强化办案办事历练,持续完善青年人才育选管用爱全链条机制,让青年在锻炼中考察,在考察中提升。加强人员互动交流,加强与上级法院、基层单位的人员交流。加强人才梯队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制定人才梯队培养方案,激发青年干警干事创业热情,打造一支忠诚干净,责任担当,聪明才智兼备的储备队伍。
2025-01-16 -
132025.01
王劲松同志全票当选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院长
2025年1月9日,南京市玄武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胜利闭幕。经过参会人大代表的无记名投票选举,王劲松同志全票当选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劲松同志代表玄武区法院在南京市玄武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当选后,玄武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劲松进行了宪法宣誓,正式就职。
2025-01-13 -
232024.12
TA们来了!员额法官+22024年10月28日,经南京市玄武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谭雨欣、杨国胜为玄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谭雨欣,江苏淮安人,汉族,硕士研究生,2016年1月参加工作,2024年11月任三级法官。
今年我从一名法官助理成长为员额法官,回望来时路,依稀可见那个怀揣法治理想却又青涩懵懂的女孩,在法学院里,学理论、筑根基;那个满怀信心又忐忑不安的女孩,进入法院后,勤实践、再提升。在事务性工作的点滴积累中,成长为合格的初阶助理;在实质性审判辅助工作的反复打磨中,逐步走向员额法官的理想。来时的每一步,因为有领导、老师、前辈、同事的指导和帮助,走得温暖而扎实。
坚定未来路,如今初见沉稳、专业、细致的我,将走好为大局服务的道路,以司法审判保障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和谐;走好为人民司法的道路,增强“如我在诉”的意识,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关系民心向背的案件;走好专业审判的道路,梳理查清事实、精准适用法律、公平公正裁判,在法律文书中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走好清正廉洁的道路,在审判工作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杨国胜,山东定陶人,汉族,大学本科,2013年10月参加工作,2024年11月任四级法官。
时光匆匆如白驹过隙,掐指算来,今年已是我踏入玄法大家庭的第八个春秋。这八年时光,是筑牢根基、不断奋进的八年。在这期间,我始终自觉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持之以恒地提升为人民服务、为大局司法的本领,逐步从青涩懵懂的法官助理成长为一名员额法官。
回首往昔,心中满是感恩之情。领导的悉心指导、同事的热心帮助以及家人的默默支持,如明灯照亮我前行的道路,使我在司法的道路上稳步前行、追梦不辍。
荣升员额法官,对我而言绝非仅仅是职业生涯的荣耀瞬间,其更承载着厚重无比的使命与担当。立足全新的起点,我将坚定不移地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恪守廉洁自律、奉公守法的职业操守,端稳公平正义的天平。每一起案件都将是我践行初心使命的试金石,每一次审判执行都将传递出法治的温暖与力量。我定当以行动诠释担当,不负时代重托,不辱人民期望,努力成为一名让人民满意、让正义彰显的法官,在司法漫漫征途中坚毅笃行,镌刻独属于自己的法治华章。
2024-12-23 -
172024.12
+1!玄武法院一案例入选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典型案例近日,省法院发布了一批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有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科技创新、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案例,有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产业转型升级、“府院联动”促推企业破产重整的案例,还有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新兴产业发展、有效化解新型矛盾纠纷的案例。其中,玄武法院安洪强法官办理的“某碳素公司、王某华等3人污染环境案”入选。

某碳素公司、王某华等3人污染环境案
【基本案情】
某碳素公司经营范围为碳素、碳素原料、化工产品等加工、生产、销售,在生产煅后石油焦过程中产生含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的烟气。该公司自2020年起被某市生态环境局确定为重点排污单位,前述烟气需经治污设施治理并经自动监测设施监控方可排放。该公司为提高产值、节约成本,经副总经理王某、环保负责人王某飞共同商议,并报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王某华同意后,决定在治污设施检修期间不停产,将烟气通过旁路排放,逃避自动监测设施监控。2020年4月至2022年6月期间,该公司通过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共计2300余小时,违法所得22万余元。2022年7月19日,被告人王某、王某飞主动投案;同年8月31日,被告人王某华被抓获归案;3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案发后,该公司主动交纳生态修复费用100.6万元,退出违法所得226296.55元,并出资在厂区周边船山河沿线种植了有益于净化二氧化硫、固碳等作用的丁香300株、绣球2156株。同时,该公司主动进行产业转型升级,主动申请关停现有煅烧石油焦生产线,投资碳基石墨烯光伏一体化材料及新型复合材料生产项目,积极转型绿色高端新材料产业发展。
【裁判结果】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单位某碳素公司作为重点排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采取干扰自动监测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被告人王某华、王某、王某飞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均应以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结合该公司及各被告人的认罪悔罪表现、具体量刑情节等,对某碳素公司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对被告人王某华等3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拘役六个月不等,缓刑一年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十万元至三万元不等。一审宣判后,某碳素公司及3被告人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必须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本案中,涉案公司系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数十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产品出口多个国家,王某华、王某均为企业核心技术和管理人员。案发后,该企业积极悔改,主动关停现有产生污染物的煅烧石油焦生产线,投资1亿余元新建碳基石墨烯光伏一体化材料及新型复合材料项目,大力转型绿色高端新材料产业发展。法院结合企业和责任人的认罪悔罪表现,积极引导其结合污染物治理有针对性地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组织企业员工义务植树接受法治教育,并两次现场查勘企业生产情况,与当地党委政府座谈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及转型升级面临的困难问题。在此基础上,法院坚持对污染企业治罪与治理并重,根据从轻从宽的量刑情节,依法追究企业和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的同时,同步保障企业绿色高端转型发展的人力和技术供给,充分彰显了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的司法担当。
2024-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