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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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6
    2026.05
    【江苏法治报】玄武以案释法 “典”亮青春校园
    【江苏法治报】玄武以案释法 “典”亮青春校园

    近日,全国模范法官、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孝陵卫法庭庭长陈文军,在南京理工大学科技会堂举办法治宣传教育专题讲座,来自南京理工大学各学院的本科生、研究生及辅导员共100余人参加讲座。

    陈文军以“‘典’亮生活,‘法’现美好”为题,聚焦“小案件中的大道理”主线,围绕民法典与日常生活、法律中的经济学思维、依法维权路径三个方面,从民法典的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讲起,帮助师生理解民法典的精神内核。随后,他以“三颗樱桃引发的诉讼”等典型案例切入,深入分析了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制度在食用农产品领域的适用争议,并结合多地法院的判决,生动阐释了平衡“保护消费者权益”与“维护正常经营秩序”的司法智慧。通过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陈文军强调了行使权利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引导同学们树立理性、诚信的维权意识。

    讲座开始前,南京市玄武区驻校服务工作站揭牌仪式顺利举行。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潘溪、南京理工大学保卫处处长王耀武共同为“玄武区驻校服务工作站”揭牌。

  • 19
    2026.05
    【江苏法治报】撞了营运车,司机也受伤,误工费和停运损失能否“双赔”?
    【江苏法治报】撞了营运车,司机也受伤,误工费和停运损失能否“双赔”?

    2024年9月30日,张某驾车违规直行,撞上梅某驾驶的出租车,引发四车连撞。梅某双侧6根以上肋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20天;其所驾出租车因受损停运30天。交警认定张某负全责。张某系在执行单位工作任务时发生事故,其所在广告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梅某先后提起两起诉讼:一案主张车辆停运损失,经法院调解,广告公司赔偿9069元;另一案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含误工费54000元)。保险公司辩称,梅某10月份的损失已通过停运损失获得补偿,不应再重复主张该期间的误工费。

    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审理认为,该案核心争议在于停运损失与误工费能否同时主张。停运损失是“车”的损失,指车辆无法运营导致的财产损失;误工费是“人”的损失,指驾驶人因伤导致收入减少的人身损害赔偿。两者权利人及赔付标准均不相同,可以并行主张。但法律旨在弥补实际损失,而非让人获利,两项赔偿的每日合计金额不应超过车辆原本的日均营运收入。经核算,广告公司赔偿的每日停运损失与法院认定的每日误工费总和,未超过案涉车辆事故前三个月日均营运流水。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梅某含误工费在内的各项损失合计160542.18元。

    法官说法:

    该案明确了营运车辆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与财产损失赔偿的并行规则:误工费与停运损失可以同时主张,但总额不得超过车辆日均营运收入。两者的本质区别决定了它们互不排斥,而“损失填平”原则划定了赔偿上限。营运车辆驾驶人因事故受伤且车辆受损停运时,可以同时主张误工费和停运损失,但需注意留存车辆营运流水、收入证明等证据,以便法院核定每日营运收入。保险公司不能以已赔付停运损失为由拒绝赔付误工费,但两项赔偿总额超过日均营运收入的部分将不予支持。

  • 07
    2026.05
    【人民网】南京紫金山国际商事调解院驻玄武法院工作站成立
    【人民网】南京紫金山国际商事调解院驻玄武法院工作站成立

    5月6日,三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走进新挂牌成立的南京市紫金山国际商事调解院驻玄武法院工作站,在公证员协调下逐一核对欠款账目、协商展期还款计划及违约责任,明确后续履约方向。其背后是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围绕“金融+公证”商事调解新机制的探索。

    据悉,《商事调解条例》于5月1日正式施行,玄武法院引入南京公证协会专业力量成立该工作站,将专业商事调解嵌入金融纠纷化解全流程,推动金融纠纷从“事后诉讼”向“源头预防、柔性化解”转型。此举既是对国家商事调解制度的落地响应,也是法院深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提升商事解纷规范化水平的重要探索。

    玄武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模式实现审前快速分流、专业高效调解,可大幅缩短纠纷处理周期,免去冗长诉讼流程;一站式完成调解、行权对接,为当事人减少跑腿、材料提交和等待时间;以柔性方式化解争议,降低诉讼成本与时间成本,兼顾效率与公平。

    下一步,玄武法院将持续深化协同机制,拓宽案件覆盖范围,优化精准分流、专业调解、司法兜底全流程服务,以机制创新擦亮法治化营商环境“玄武名片”,为玄武区国际化活力中心城区创新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责编:龚世俊、吴纪攀)

  • 10
    2026.03
    【江苏法治报】玄武多元协作推进家事审判
    【江苏法治报】玄武多元协作推进家事审判

    3月4日,南京市玄武区法院举办“同心护家 温情解纷”家事审判多元协作推进会。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刘伟、副会长徐小兵,南京市中级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副庭长徐松松,玄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劲松,副院长潘溪,与妇联、高校、公证处、调解组织、锁金村人民法庭干警等各方代表共聚一堂,围绕家事案件多元化解与妇女儿童权益协同保护深入交流,共谋合作新局。

    王劲松在会上指出,法官与律师同为职业共同体,是法治建设路上并肩同行的“战友”。推进诉调对接,不仅是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举措,更是守护最需要关爱群体的使命担当。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健全律师参与家事调解的工作机制,为调解工作提供更完善的制度保障和服务支撑。

    在玄武法院与区法学会共同举办的妇女儿童权益协同保护座谈会上,锁金村人民法庭庭长史丽萍就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情况作专题汇报,南京市中级法院、市律协、区妇联及高校专家等各方代表结合实践经验,就完善协同保护机制积极建言献策,座谈交流气氛热烈,成果丰硕。

  • 03
    2025.11
    【人民法院报·2版】夕阳斜照百子亭
    【人民法院报·2版】夕阳斜照百子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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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当事人肖某给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冯涛送来锦旗。 刘阳 摄

    “百子亭啊……”冯法官从那间摆满药品的老房子里走出来,站在巷口,忍不住回头望了望。百子亭,是六朝古都南京的一处老地名,因曾为百家求子的香火之地而得名。

    正是这条寄托了老百姓对于人丁兴旺、家族繁盛美好祈愿的老街巷,却困住了一对失独老人。作为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冯涛办案多年、经验丰富,但这对老人的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却让他久久无法平静。

    这对老人的故事,要从四十多年前说起。1976年,李某和肖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性格志趣大不相同的两个人,就像两条藤蔓随着光阴流转慢慢缠绕在一起,共同走过了大半个人生。

    然而命运的转折从来都是无声无息。2007年,两人的独子因车祸意外去世,只留下刚出生不久的孙子。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几乎压垮了这对老人,他们强忍悲痛,靠着微薄的收入补贴孙子的抚养费。

    岁月的风霜何曾停歇。近年来,两位老人健康状况迅速恶化,日常的琐碎争吵日渐成为两位老人身体无法承受之重,他们最终在分割好财产后选择了分开。按照协议,肖某继续住在市区百子亭的房子里,李某分得一套位于郊区的房产,肖某另需给予李某80万元经济补偿。

    “冯法官,我现在身患癌症,刚做完手术,真的急需这笔钱救命啊!”申请执行人李某在冯法官首次接待他时说出了目前的困境。原来肖某在支付5万元后未再给付经济补偿,李某这才来法院申请执行。

    当冯法官第一次拨通肖某的电话时,电话那头却传来一个有气无力的声音:“法官,不是我不配合您的工作,是我的身体实在撑不住到法院了。”

    放心不下的冯法官决定上门探望肖某。推开老旧的门,眼前的景象让他心头一紧,家里摆满了各式各样的药瓶,厚厚的一叠病历单上写着脑梗死、心脏病等多种病症。

    “法官,我每个月就4000元收入,刚够买药看病和日常生活……”“当初我坚持要这套房子也是因为旁边就是医院方便看病……”冯法官趴在病床边,一字一句地记录着肖某的话。

    走出百子亭的那一刻,冯法官陷入了深深的矛盾。如果继续强制执行,只有拍卖肖某的百子亭房产,但这等于要了老人的命;不执行,另一个老人的救命钱又从哪里来?他想起两位老人早逝的儿子,心里泛起一阵酸楚:“如果我是他们的儿子,看着父母这样……”

    于是冯法官决定暂缓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力图寻找其他路径来解决两位老人的问题。他先是做申请执行人李某的工作,希望能适当减少补偿款。李某表示,只要能尽快拿到钱治病,他愿意在数额上协商。可问题是,肖某因看病已无任何积蓄。

    冯法官又想到找两位老人的前儿媳和孙子商讨一下解决办法。但两位老人相继默契地表示,儿媳已经改嫁,现在生活也很不易,不愿打扰她的生活。

    前后数十次协调的努力眼看就要付诸东流,冯法官心有不甘。他再次来到百子亭,建议肖某找一位信得过的亲友帮助其思考如何解决案涉纠纷。没想到这个看似寻常的建议,竟成了照亮黑暗的那束光。

    肖某的一位亲友在了解到本案的执行困境和两位老人进退维谷的境况后,协助法官帮肖某厘清思路,建议肖某向众亲友说明困难,寻求帮助。

    得知两位老人的遭遇,亲戚们纷纷伸出援手。看着案件账户里凑齐的执行款,冯法官这个见惯了人间冷暖的老法官,也不禁大为感动。那一笔笔金额不一的汇款,承载的是血浓于水的亲情,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最美诠释。

    冯法官也为肖某申请减免了执行费,最大限度地减轻她的负担,同时第一时间将救命钱发放给李某。两位老人感念法院体贴周全、充满温情的执行,先后送来锦旗。冯法官知道,这两面锦旗背后,是他们重燃的生活希望。

    “孝心无亲疏,高龄皆父母”。再次站在百子亭的巷口,冯法官对这个古老的地名有了新的理解。夕阳斜照,百子亭老街上人来人往,仿佛在诉说着从“百家求子”到“百家尽孝”的人间真情。冯法官拿起了手机,拨通了老家的电话:“妈,你和爸最近身体怎么样……”

    编后余思

    若强制执行拍卖房产,一方将失去情感寄寓之所;若宣告执行不能,终结本次执行,另一方的医药费将没有着落。在两难中,法官冯涛没有轻言放弃,而是以“如果我是他们的儿子,看着父母这样……”的恻隐之心,努力寻找解决方案,最终激发亲友出手相助,圆满破解了执行困境。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亚圣孟子的这句话以家庭伦理为起点,引申至社会关怀,倡导推己及人的仁爱精神,对中国传统文化影响深远。本案执行法官冯涛正是怀着这样一份在中华民族的血脉中传承千年的仁爱精神,锲而不舍地为两位老人找到了破局的良方。执行难,不假。如何破?

  • 10
    2025.10
    【江苏经济网】玄武法院锁金村人民法庭荣获“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称号
    【江苏经济网】玄武法院锁金村人民法庭荣获“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称号

    近日,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通报表扬名单正式公布,玄武法院锁金村人民法庭凭借在少年司法保护领域的扎实工作与突出成效,获评“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这既是对锁金村人民法庭少年审判工作的高度肯定,更是激励该庭持续前行的强大动力。

    一直以来,锁金村人民法庭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核心任务。在案件审理中,该庭不仅严格依法裁判,更注重挖掘案件背后的家庭、社会问题,通过“圆桌法庭”营造温和司法氛围,减少诉讼对未成年人的二次伤害;积极延伸司法职能,联合学校、社区、妇联等多方力量,成立“紫金”少年家事协同保护中心,举办“法治进校园”“家庭教育指导”等活动,开展法治教育百余场及家庭教育指导180余场,受众10万余人,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法治意识,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此次荣获先进集体称号,既是荣誉,更是鞭策。玄武法院锁金村人民法庭将以此为新起点,继续深耕少年审判工作,不断创新司法保护举措,用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坚实屏障,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阳光下拥抱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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