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浴VIP”的“霸王”人生
2024年11月,江苏的洗浴圈流传着一个“传说”——有位“刘三爷”(化名),专挑洗浴中心“打卡”,按摩、搓澡、采耳、足疗、修脚、SPA一条龙,享受完把脸一甩:“没钱!爱咋咋地!”短短半个月,他横扫淮安市、南京市6家洗浴中心,消费2500多元,次次“理直气壮”赖账。商家们血压飙升:“这是来洗澡还是来‘抢劫’啊?!”
警方:“免费套餐”到期了!
被逼无奈的商家们纷纷报警,警方火速出击,将这位“洗浴界白嫖侠”抓获归案。面对证据,刘三老实交代:“我就是没钱,没有地方去……”
检方:前科累累还敢这么玩?
刘三曾犯盗窃罪11次、诈骗罪3次、寻衅滋事罪6次、破坏监管秩序罪1次……可谓是前科累累、屡教不改。2024年11月10日刚刚刑满释放,就搞这一出?2025年3月,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职,以寻衅滋事罪起诉刘三。
法院:真当法律是儿戏?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刘三在明知自己没有消费能力的情况下在淮安、南京各市区流窜作案,多次恶意消费享受服务后又拒绝付款,这种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构成寻衅滋事罪,必须严惩!最终判处刘三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退赔所有商家损失 。
网友热评:
“2500元换一年牢饭,这波血亏!”
“建议出狱后直接应聘搓澡工,打工还债……”
“你没地方去?牢里蹲吧!”
普法小课堂 :
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别把商家当冤大头,法律专治各种“社会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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