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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文明执行“护企”专项行动——玄武法院涉企类“终本”案件专项评查圆满结束

发布日期: 2022-04-28 浏览次数: 124

引言:“终本”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指在执行程序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案件,执行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暂时终结案件执行程序的一种结案方式。“终本”不是执行案件的终结,更不是对被执行人的放纵。一旦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随时恢复案件的执行。
“终本”有明确完备的法律规定,须完成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的查控和处置,仍不能全部执行到位时,方可“终本”。案件是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终本”,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若漏查、漏封财产,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便有机可乘,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可能落空;若超标的查封、乱查封,则会影响到被执行人的正常工作生活,对于企业,则会扰乱其生产经营。因此,规范“终本”案件的执行,是保护案件各方当事人权益的题中之义。

正文:为贯彻落实《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执行强制措施的运用和“终本”结案方式的适用,切实减少和防范违法违规执行行为发生,玄武法院开展了善意文明执行“护企”专项行动,涉企类“终本”案件专项评查是该专项行动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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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查,玄武法院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组成第三方评查组,对2022年1-4月份涉企类“终本”案件进行评查。五人评查组,需要在一天时间内完成100件“终本”案件的评查,时间紧、任务重,评查组工作人员放弃休息时间,争分夺秒,本着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评查要求开展评查工作,切实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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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查结束后,执行局召开专题会议,评查组成员就发现的问题,结合当前形势,在“护企”的同时如何切实解决执行难发表了各自的意见。人大代表王和平认为,从评查卷宗的情况来看,在财产调查、财产处置上,玄武法院基本已做到穷尽执行手段。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尤其是一些已经停止经营的“僵尸企业”,则应导入破产程序,清理积案的同时,优化市场营商环境、维护市场正常经济秩序。

政协委员陈栋提出,新形势下,切实解决执行难,应区分“执行难”和“执行不能”,对于暂时有困难的企业,可加大调解力度,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给企业以喘息的机会,助力企业重获新生。政协委员陶然提出,对于有线索但财产情况不确定的案件,应深入挖掘,加大对失信企业、人员的惩戒力度,力求执行到位。

接下来,本院将根据评查结果,结合评查组成员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总结和限期整改,并就“终本”案件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再强调、再学习、再改进,通过将工作做实、做细,进一步提升执行案件办理质量,防止程序空转,确保“终本”案件符合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切实提升当事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编后语:毕其功于一役,案结事了,是每个执行干警和所有胜诉当事人的共同企盼。但是,现实情况远不如理想丰满。各行各业均有各自的发展规律和趋势,被执行人也有其特定的现状,需要走出困境的时间。玄武法院将继续致力于切实解决执行难,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同时,开展一系列“护企”行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最终实现案件各方“美美与共”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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