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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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欣力光电有限公司 选择指定管理人机构通知书

发布日期: 2017-06-23 浏览次数: 22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选择指定管理人机构通知书

(2017)苏0102管字第00004号

江苏欣力光电有限公司

本院关于王敦宁、曹升红、丁璐、余静、徐凤梅、朱沛坤、丁八一、成恒娟、戴全华、潘艳、高敏、张世荣、宋健、陈静、王文、李楠、崔静静、方忠银、舒结玉、张兴兰、陆立山、李维芳、孟青、郭俊玉、邢拾生、王志春、郑丹丹、江丽与你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现需摇号选定指定管理人。请你于2017年6月27日上午9时10分,前往南京铁路运输法院一楼调解室(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152-1裕盛东路与嫩江路交叉口向东300米),参加鉴定机构的随机摇号选定。可于摇号前至江苏法院网的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查询相关鉴定机构情况。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故缺席,法院将依职权随机摇号选择确定鉴定机构,机构随机选择结果将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网公示,请自行查询。

请参加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

特此通知

                      

                           二O一七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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