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日,在第八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到来之际,玄武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与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签订了《共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合作协议》。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钱锋,玄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沈湧出席签约仪式并座谈;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袁建华,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法标处、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同志,玄武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伟及环资审判部门负责同志参会。
会上,袁建华副局长和高伟副院长分别致辞,并代表市生态环境局和环资法庭签署《合作协议》,钱锋局长和沈湧院长见证签约。
钱锋局长对合作协议的签署表示祝贺,希望双方深化执法司法衔接联动,强化打击故意违法、逃避监管行为的合作力度,使违法主体切实受到法律制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震慑、警示效应,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沈湧院长对市生态环境局一直以来对玄武法院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表示合作协议的签署为双方强化工作衔接联动提供了有力抓手,标志着双方在探索生态环境治理“两法”衔接路径上,迈出了新的步伐。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及时通报生态环境执法、司法态势情况,就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执行及调查取证进行密切配合,深化就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对接协作,共同探索多样化生态环境修复方式,推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咨询、培训研讨、联络会商及宣传引导机制,通过共同努力,为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司法有效衔接、加强生态环境法制领域深度合作、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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