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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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天执行230万,三面锦旗表谢意

发布日期: 2020-11-17 浏览次数: 34

 申请执行人胡某与被执行人南京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于2020年10月28日立案。立案后,承办法官李庆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就纠纷的解决进行协调。因被执行人所有银行账户都被查封,希望能尽快和解、迅速解封,以免影响正常经营。而申请人则表示必须全款付清后才能解封。考虑到被执行人系多家银行的网络服务商,年底结算确实对其经营影响巨大,李庆法官加班加点,多次组织双方磋商,最终被执行人同意将230余万元打入法院账户,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账户予以解封。summernote-img

此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仅用了13天时间,双方对执行结果都很满意:一方面申请人迅速实现了债权,另一方面被执行人因承办法官的高效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了对其正常经营的影响。结案后,双方分别送来锦旗表示感谢。申请执行人觉得一面锦旗不足以表达内心的感激之情,又以代理人的名义制作了一面锦旗赠送。summernote-imgsummernote-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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