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3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王旭光庭长带队调研玄武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省法院刘亚平一级巡视员,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道林,市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朱建新等领导陪同调研。
王旭光庭长一行实地查看了玄武法院与钟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联合打造的紫金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详细了解了玄武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设立后的工作开展情况,对玄武法院在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受损生态环境修复的做法表示充分肯定,并指出要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使用途径、方法,提高赔偿资金使用效能,确保恢复性司法理念落到实处。
玄武法院审结的某水务公司污染环境一案,经法院组织调解,该公司与公益诉讼起诉人达成赔偿4.7亿元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的调解协议,玄武法院在依法开展案件审理工作的同时,主动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提标改造减排降耗,并自觉参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打造绿色文化产业。了解这些情况后,王旭光庭长对玄武法院通过审判引导污染企业向环保企业转型的实践给予高度评价。此外,王旭光庭长还指出,南京是历史文化名城,文化遗产丰富,文物古迹众多,在传承和保护方面要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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