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院校合作,促进司法实践与教育的良性互动,10月23日,玄武法院与南师大法学院成功“牵手”,正式开启战略合作。作为合作内容之一,带着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走进学校庭审,是双方将长期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
10月31日下午,这场特殊的庭审就在南师大法学院模拟法庭内拉开帷幕,下午两点半 法槌敲响,模拟法庭内座无虚席,该院法学院200余名师生到场观摩旁听庭审。


本案系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原告系某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其称系电视综艺节目的著作权人,享有该节目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原告发现被告某视频网站未经授权在其经营的网站上向公众提供了该电视综艺节目的在线播放服务,其行为构成了对原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故向玄武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被告立即停止播放电视节目;2、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万元。本案中,双方存在的争议焦点为:1、pc端视频网站播放案涉节目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2、如果被告构成侵权,原告主张5万元的赔偿损失是否合理。
庭审全程历时两个多小时,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诉讼权利,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后,合议庭宣布闭庭,择日宣判。

在旁听过程中,同学们不仅温习了有关的《知识产权法》和《侵权责任法》相关的知识,还了解了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原被告双方诉、辩观点的激烈针锋,法官审理过程的掌控,让同学们“零距离”充分感受法院庭审。本次庭审进校园活动受到了同学们的高度评价,大家一致认为整个活动始终贯穿了“寓教于审”的理念,同时很好地将教学和司法实践结合起来,这样的方式更生动、更直接。

庭审结束后,玄武法院知识产权庭全体法官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相关领导、学者召开知识产权案件座谈会,南师大法学院知识产权方向20余名研究生同时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南师大法学院党委书记眭鸿明教授及玄武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时超分别就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基本情况及玄武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介绍,时院长表达了对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结合的期待。随后,与会法官和法学院教师、同学们就本次庭审案件及著作权问题展开座谈,针对同学们的疑问,法官一一作出解答。

本次观摩庭审前,作为法学实践课的重要环节,玄武法院已通过南师大法学院将本案基本案提前情告知同学们,在了解基本案情的基础上,同学们尝试总结案件争议焦点,带着疑问和思考旁听本次庭审,并在会上交流、深入探讨,成为一场切实的法学实践课堂,使学生们对于实务中的知产理论以及相关法条如何理解适用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