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报告》暨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高憬宏现场出席,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长三角三省一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同志线上出席。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排序第一的: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ZHENG QIAOGENG(郑巧庚)等12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为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的“4.10”污染环境案。
最高人民法院微信截图

“4.10”污染环境案现场勘查
“4.10”污染环境案被告单位系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配套污水处理企业,2014年10月至2017年4月,该公司利用暗管往长江内违法排放废水、含有毒有害成份的污泥、危险废物,并人为篡改在线监测仪器数据逃避环保部门监管超标排放污水,严重损害生态环境。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该案的审理,院党组统筹调配,强化审判力量和工作保障,由分管院领导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周密组织庭审方案,确保公平正义在案件办理中得到充分彰显。该案让排污者支付5.2亿元环境修复费用和罚金,“开出”迄今为止全国法院对污染环境“最严厉罚单”。
“4.10”污染环境案开庭宣判
该案入选了“2019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和“第九届(2019)十大公益性诉讼”,被写入今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还在今年9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司法审判服务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闻发布会上被引用。
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