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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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朗通商业地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

发布日期: 2025-05-16 浏览次数: 51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


(2025)苏0102委鉴字第100号

南京朗通商业地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2025)苏0102执2553号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与你公司、朗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因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公司申请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南京市玄武区东方城108号(含地下)不动产(在建工程)进行面积测绘并同步进行市场价值评估(评估基准日以实际现场勘验为准)。请你于2025年5月19日14时30分,前往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6-16号3102摇号室),参加评估机构的随机摇号选定。可于摇号前至江苏法院网的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查询相关评估机构情况。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故缺席,法院将依职权随机摇号选择确定评估机构,机构随机选择结果将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网公示,请自行查询。

请参加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

特此通知                    


二O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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