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92021.10
“三步走”工作法——提升破产效率 保障安全生产2021年玄武法院新收破产、清算类案件69件,已经审结38件,在审案件31件。在破产审理期间,针对破产企业易出现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的问题,根据《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的要求,玄武法院对当前在审破产、清算类案件,采取“三步走”工作法,督促管理人依法全面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切实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隐患。
第一步“过筛子”,寻找突破点,排查风险点。进入第四季度,玄武法院吹响集结号,开展“冲刺一百天 打赢攻坚战”办案竞赛活动,切实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为保障2021年破产审判工作圆满收官,10月21日,玄武法院民二庭召开法官会议,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对在审的破产案件,逐件筛查,在促进破产案件审判效率再提升的同时,细致排查破产企业资产管理中的疏漏点,找出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经过筛查,发现在审的两起破产案件中,涉及3872平方米的办公楼,60个产权车位的管理及后续处置存在安全隐患,并将此作为民二庭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第二步“重点谈”,打好预防针,拉好防护网。经过初步了解,办公楼位于江苏软件园内,被多家法院查封,其内设多种功能分区,存有大量固定资产。60个车位所在小区,物业管理混乱,车位管理运营情况不佳。10月25日,玄武法院民二庭约谈了相关破产案件管理人,督促管理人结合破产企业人员浮动、思想浮动、疏于管理的特点,落实安全生产方案,加强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给管理人打好“预防针”,紧盯第四季度,为资产管理拉好“防护网”。

第三步“现场看”,问题现场解,效率再提升。10月27日,玄武法院副院长时超、民二庭庭长刘立柱、法官刘昌政,协同破产企业属地管理方及破产管理人,共同开展了对破产企业资产现状的“沉浸式”排查。经巡查发现,办公楼还存在电路、水路设计复杂,存有大量电子电气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问题,这增加了资产空置期间的安全风险。车位所在小区还存在人车不分流,停车不规范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时超副院长现场对破产管理人提出要求,一是要解查封、稳接管、细登记。管理人应尽快依法申请解除破产企业财产保全措施,保障资产管理平稳交接,对接管资产尤其是存在危险源的要逐一登记造册以便核查。二是要强举措、促成就、快处置。管理人应当注意有效盘活土地资产,及时上报问题难点协同解决,办理相关手续积极促成不动产处置条件成就,加快处置节奏。三是要保安全、保和谐、保价值。采取必要措施,聘请专业人员,制定应急预案,对安全风险隐患点定期监控,确保管理资产的安全,妥善解决各类纠纷,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目前,玄武法院“三步走”工作法初见成效。提升了破产管理人的安全意识,督促建立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督。未来,玄武法院将围绕推动管理人依法履职,保障破产过程安全稳定,提升破产审判效率,做到定期梳理、强化监督、内外联动、协同解忧,进一步助力全区高质量发展。
2021-10-29 -
282021.10
市法院关工委中部片区工作调研会在玄武法院召开10月26日,市法院关工委在玄武法院召开中部片区工作调研会。市法院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尹平原、孙乃兆及李克俭、罗敏、翟奇光等老同志及玄武法院、栖霞法院、秦淮法院、建邺法院等基层法院关工委代表参加了调研会。

会前,玄武法院副院长潘溪、关工委秘书长王萍陪同各位关工委老同志实地参观了玄武法院 “紫金”少年家事协同保护中心建设情况,介绍了中心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与实践。

会上,玄武、栖霞、秦淮、建邺四家法院关工委代表分别汇报了各家法院关工工作开展情况。

尹平原从“主体、中心、阵地、创新”四个关键词出发,指出各家法院要形成以退休老同志为主体,以法院审判工作为中心,以学校、街道、社区等为阵地,根据各家法院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改革创新,打造特色亮点工作,使关心下一代事业更加发展壮大。

孙乃兆充分肯定了各家法院在关工下一代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强调要将关工工作与审判工作结合、与政法网格员结合,共同开展工作,打造工作品牌。
下一步,玄武法院关工委将在调研交流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取长补短,进一步做好对未成年人的帮教关爱工作,充分发挥老同志的“五老”优势与作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1-10-28 -
282021.10
玄武法院沈湧院长等应邀参加中国法治现代化暨中国法治实践学派2021年智库论坛10月23日,中国法治现代化暨中国法治实践学派2021年智库论坛·第三届“方德法治研究奖”颁奖典礼在南京隆重召开。本次论坛的主题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百年进程”,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法官、检察官等齐聚一堂,围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具体适用等问题进行思想碰撞。
此次论坛由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中国法治研究院、中国社会治理与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南京师范大学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课题组共同主办,江苏方德法律研究中心协办。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胡云腾教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二级大法官夏道虎同志,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二级大检察官刘华同志,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林教授,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张生教授,江苏省司法厅柳玉祥厅长,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夏锦文教授,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主任许益军同志,中国法治研究院院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钱弘道教授,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胡敏强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校长陈国祥教授,以及来自省内外政法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100余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中国高校社会科学》《法学》《东方法学》《社会科学战线》《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江海学刊》、商务印书馆等学术刊物、出版单位的编审专家和《中国社会科学报》《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新华日报》等主流媒体的资深记者也应邀出席会议。

玄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沈湧,副院长暨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潘溪,审判委员会委员王萍应邀参加会议。沈湧、王萍、王婵撰写的《<民法典>背景下夫妻共同遗嘱的司法认定规则》,潘溪撰写的《家事诉讼人民陪审的实践进路:兼论家事专业陪审的构建》被收入论坛论文集。
潘溪副院长、王萍法官在大会交流阶段作主题发言。

潘溪副院长介绍了家事诉讼中人民陪审的价值、实践趋势及司法实践,并从五个方面建议完善家事诉讼专业陪审机制,认为一方面应在现有法律体系下完善家事专业陪审的随机抽取、去形式化和去精英化,另一方面应设置更加有利于家事专业陪审的考核制度和选任机制。

王萍法官从玄武法院审理的一起遗嘱继承纠纷案件为出发点,阐释了我国夫妻共同遗嘱的规范现状及司法困境,并针对司法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及难点,总结了不同类型共同遗嘱的裁判规则。
玄武法院法官受邀参加本次论坛,既分享了审判工作经验,也带回了学界最新研究成果。今后,玄武法院将进一步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不断加大审判成果转化力度,为法院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智力保障和支撑。
2021-10-28 -
272021.10
司法护滁河 我们在行动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推进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一体化进程。2021年10月23日,南京、滁州、马鞍山沿滁河流域九家法检机关会签《关于加强滁河流域生态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的意见》(简称“协作意见”),构建长三角宁、滁、马地区跨省域生态环境司法协作机制。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利民、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德文出席签约仪式并发表讲话。南京市浦口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玉冬出席仪式并致辞。玄武法院院长沈湧、副院长高伟及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南谯区、来安县,马鞍山市含山县、和县,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玄武区、浦口区、六合区检察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签约仪式前,参加活动人员到长江河道管理处江北所、桥林街道周营村社区、驷马河公园等处实地察看长江生态环境和长江整治情况,对沿江流域生态环境要素和保护情况进行了解。

签约仪式上,九家合作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代表各自单位会签“协作意见”。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作为集中管辖江苏省西南低山丘陵区域(南京市、句容市辖区范围)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的司法审判机关,参与协作机制构建。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南谯区、来安县,马鞍山市含山县、和县,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区、六合区检察机关立足各自检察及公益诉讼职能,共同参与协作机制构建。
“协作意见”约定
合作各方通过联合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类犯罪,监督纠正损害生态资源环境的行为,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审判实践探索,推动跨区域环境资源保护多元合作;充分履行职责,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使适格主体依法行使公益诉权,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强化专项行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生态修复、学习交流等方面的联系,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全方位保护;建立“分段保护、全段合作”的一体化协作机制,结合南京都市圈和宁滁一体化建设,推进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跨区域深度协作示范区建设。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沈湧代表玄武法院作发言交流。沈院长表示,长三角区域尤其宁、滁、马地区地缘相近、民生相连,同饮一江水,强化生态命运共同体意识,把生态优先作为第一要求,把绿色发展作为根本出路,是我们面临的共同使命和机遇。“协作意见”的签署正是各方服务保障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新的起点,也是构建长三角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新的探索。玄武法院将切实提高站位,全景式践行绿色理念;坚持一体推进,全链条落实保护机制;强化多元联动,全方位构建共治格局。以“协作意见”的签署为契机,与各协作单位一道,积极探索跨区域协同治理的有效路径,为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厚植生态底色。
2021-10-27 -
192021.10
宁浔法院实地开展环资审判工作交流2021年10月,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伟率玄武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工作人员一行赴江西省九江市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经验交流。

玄武法院一行先后到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瑞昌市人民法院、武宁县人民法院、庐山市人民法院进行调研交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沈双武庭长到浔阳区法院参加相关活动。在各家法院,玄武法院与对方就环资审判工作现状、审判中遇到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先后实地察看了生态法治公园、长江司法修复基地、增殖放流基地等场所,并观看各家法院环资法庭的工作纪实宣传片。



高伟表示,此次交流活动,有助于开拓环资审判工作视野,更新环资审判工作理念,各家兄弟法院环资审判工作的探索实践非常值得学习,希望下一步建立共享共赢的战略协作和常态化交流模式。
玄武法院刑庭庭长、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负责人徐海,环资庭干警参加上述活动。
2021-10-19 -
182021.10
我为群众办实事 | 持续擦亮玄武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玄武法院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以及上级法院的要求部署安排,全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依法审判的同时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持续擦亮玄武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
近日,玄武法院民二庭受理了两起涉及同一被告的买卖合同纠纷及租赁合同纠纷。被告系一家大型建设施工企业,与两原告分别签订了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未能按约定支付租金及货款,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两起案件分别由两名法官审理。

本院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对被告的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冻结了被告名下银行账户。不久,法官就接到了被告的电话,电话那头是被告工作人员焦急的声音:我们公司在江西鄱阳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被查封了,项目上农民工都等着发工资呢!法官能不能帮我们解封。
听到这个消息,法官立即向被告了解了户名及账号,并通知被告工作人员向法院寄送相应证明文件。收到证明文件后,经过甄别属实,法官当天即作出解封裁定并协调保全组对被查封的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进行了解封,并同时解除了另一案件的查封。得知账户解封,被告对此表示十分感谢!
针对这两起案件,民二庭召开涉及建设施工企业账户保全的专题会议,强调全庭法官要提高对建设施工企业账户保全的高度敏感性,特别是大型建设施工企业。一般这类企业涉及项目多,农民工人数多,银行账户多。网络查控时,账户性质没有特别标识,无法鉴别,很有可能冻结农民工工资账户。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解除查封。2021年已进入第四季度,对于建设施工企业来说临近年底,工资发放压力逐步加大,需充分保障农民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我为群众办实事”不仅体现在特事特案上,更体现在履行审判职能的每一个环节上。商事案件审判,多是企业间纠纷,但企业纠纷背后蕴藏着的是员工和群众的切身利益,企业经营效益好,员工收入高,家庭生活美,才是商事审判保障营商环境的司法效果。提升商事审判的思想境界,不断擦亮玄武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在每一件案件审理过程中,真正做到依法规、秉公正、有温度、暖民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共享优质法治营商环境的成果,是玄法人未来努力的方向!
202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