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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2.09
惩治养老诈骗犯罪 共筑老年生活“防护线”——玄武法院公开宣判五起养老诈骗刑事案件并召开新闻发布会2022年9月19日下午,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就五起养老诈骗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并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
本次公开宣判的四起案件为被告人朱某、王某、甘某某、袁某等人在2017年3月至2018年6月间,以拨打电话的方式招揽藏家,通过夸大藏品的价格取得藏家信任,虚构能帮助藏家将藏品通过合作拍卖公司进行拍卖,以收取运作费、场地费、宣传费为由骗取老年人财物的收藏品诈骗案件。另一起案件为被告人周某某在2022年3月至4月间以单位发放福利名义诱骗老年人至公司,以串通演戏的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向其推销特效药,骗取老年人财物的保健品诈骗案件。

公开宣判环节,法院按照查明的事实,根据犯罪情节的不同,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朱某、王某、甘某某、周某某一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一万至六万不等的罚金。对涉事未深、涉案金额较小、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退赔全部违法所得、犯罪情节轻微的袁某判处拘役六个月并适用缓刑,以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新闻发布会上,玄武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伟通报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玄武法院的收结案情况,并从宣传发动、建章立制、案件审理等方面介绍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推进情况。
随后,刑庭法官就养老诈骗案件的主要特点、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具体举措、如何防范养老诈骗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与媒体进行了深入交流。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玄武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审判实际,严格依法办案,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普法宣传,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贡献玄法力量。
2022-09-20 -
062022.06
【世界环境日】严惩涉野生动物犯罪 共建清洁美丽世界2022年6月1日,在第51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开展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宣判及专题新闻发布会。

本次公开宣判的案件为被告人郑某某等八人在2021年5月至6月期间,多次驾车至南京市浦口区老山境内,使用气枪非法猎杀野生动物,其中猎杀獐(原名“河麂”,俗称獐子,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八只(含三只幼崽)、貉(俗称狗獾,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一只、草兔一只、野猪一只。

案件公开宣判环节,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其余七名被告人二年三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四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判决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各被告承担相应的生态损害赔偿费用。其中三名被告人当庭被判处实刑,彰显了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发挥司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悔之晚矣。“公开审判惩治了罪犯,也让更多人明白了其中的利害关系。”参与庭审旁听的人民群众纷纷表示“野生动物是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人都应保护好野生动物,自觉抵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
新闻发布会上,玄武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负责人徐海通报了一年来环境资源案件办理情况及案件主要特点,还从创新理念、认真摸索环资裁判新规则,联动各方、创建多元环境保护机制以及恢复性司法、共同打造生态修复新阵地等几个方面向大家介绍了一年来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

随后,环资庭法官发布了本院审理的江苏某科技有限公司露天堆放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黄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汪某某盗伐林木案三起典型案例。最后,环资庭法官就当前污染环境案件的主要特点、下一步我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新亮点与媒体做了交流。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 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建设美丽中国,需要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玄武法院将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公益诉讼、环境修复、生态补偿、专家参与等制度和机制,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联动,全面提高环保审判工作水平,以最严格的司法筑牢绿色生态的法治屏障。
2022-06-06 -
282022.02
玄武区召开全域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发布会2月25日下午,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十部门共同签署《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发布《玄武区全域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史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程序,市民政局一级调研员高亮,玄武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杰,玄武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邵睿,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雪雁,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红及专家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
玄武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杰在致辞中指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此次签订《玄武区全域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是玄武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的突破。

区民政局局长陈静发布《玄武区全域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主要内容有:一是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二是线索移送机制。三是联席会商机制。四是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建设机制。五是专家服务团队机制。六是培训机制。

与会领导共同为玄武区首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揭牌,分别是——由区民政局牵头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区法院牵头的“紫金”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区检察院牵头的“向阳花”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

专家库成员代表、南师大法学院教授陈爱武表示,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意义重大,未成年人的保护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协同发力,自己作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专家库中的一员,也将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而奉献自己的力量。

区法院副院长潘溪对玄武区家庭教育工作站的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前对《实施意见》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发布会结束后,玄武区法检联合针对未尽到家庭教育职责的两起案件当事人,邀请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儿童工作智库专家殷飞、王萍,南京市妇联维权服务中心专家周系文,玄武区儿童保护与发展协会副秘书长吴帆,南京同心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中心主任黄琼花,玄武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现场以及身处云南省的当事人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

2022-02-28 -
082021.12
【人民法庭在身边】小区车库业主无法用?多部门联手巧化解玄武区孝陵卫街49号住宅小区于1999年建成,有两千多平方米的地下车库。在建成之后的22年里,地下停车库却被对外出租,用于开设餐饮、网吧等等经营性场所,小区业主却从未使用过车库。虽然车库的承租户已经搬出,但因常年无人使用加之车库的管道、墙体被改建,目前车库内部积水有一米多深,一片狼藉,不仅给小区业主出行造成不便,更危害到小区房屋安全。小区业委会为此与开发商常年交涉,却一直未能解决问题。无奈之下将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将地下车库恢复原状,作为车库投入使用。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业委会与开发商就地下车库的权属问题存在分歧,对于谁把车库对外出租双方各执一词。案件承办人陈文军法官经过审理后发现,小区实际的开发商已经与本案被告合并,加之时间较久资料缺失,双方均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地下车库归谁所有,谁应当对车库现状承担责任。

陈文军法官认为,小区业委会起诉本案的目的是尽早将地下车库恢复原状,让小区居民能够正常使用车库。如果能利用多元化解机制,以法院政法网格员的身份邀请社区网格员、其他政法网格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本案调解,可以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加快化解双方矛盾,解决事后履行问题,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11月18日,陈文军法官、邹宇扬法官助理与孝陵卫司法所、城管、社区等部门同志至现场勘验研判,协调双方之间的矛盾,阐明利害关系,希望双方先放下对车库归属的分歧,尽快将车库恢复原状并投入使用。在各方的努力下,开发商表示出于调解可以放弃主张地下车库的权利,将地下车库全权交由业委会管理。社区、城管等部门也表示申请专项为民服务资金垫付部分费用,帮助小区抽出积水,消除安全隐患,将车库早日投入使用。
经过各方努力,经陈文军法官主持,业委会和开发商达成调解协议:地下汽车库使用、收益等权利均归小区业委会享有,开发商对该汽车库不主张任何权利。车库由业委会负责清理,使汽车库恢复停车功能,业委会不得向开发商主张任何权利。
此次调解,发挥了政法网格员多方联动,通力协作的优势,真正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教育活动的要求。今后玄武法院的政法网格员将继续加强与社区网格的联系,深入了解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满足群众对法院的新期待、新需求,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暖。
2021-12-08 -
052021.06
担司法重任 护绿水青山——玄武法院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2021年6月4日,第50个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举行环境资源案件公开宣判及专题新闻发布活动,江苏电视台“南京零距离”、江苏电视台“新闻360”、南京电视台“法治现场”、人民法治杂志社、江南时报等媒体参与报道。
案件公开宣判环节,两名被告人因驾船向滁河小河口长江入江口水域偷排废油造成公私财产损失近三百万元,被依法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二年,并处罚金。一名被告人因猎捕杀害河麂等野生动物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及非法狩猎罪,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被告人被当庭逮捕移送执行,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切实发挥司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



新闻发布会上,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负责人徐海通报了一年来环境资源案件办理情况及案件主要特点,还向大家介绍了玄武法院立足环资审判职能,统筹各方形成合力、共建生态环境多元保护机制,建设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始终的工作经验。环资庭法官就环境资源犯罪类型及量刑新变化、如何在案件中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政策与媒体做了交流。

今年6月2日,玄武法院还与江阴市人民法院、如皋市人民法院共签《长江流域(江苏段)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旨在贯彻流域治理新理念,在长江流域(江苏段)全面建立常态化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工作机制,在探索建立关联案件统一尺度处理机制、建立环境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裁判规则研讨机制等十个方面进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长江流域(江苏段)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为长江经济带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是新发展阶段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要课题。全省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运行以来,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划管辖、专业化审判的模式正稳步发挥其优势和效果。玄武法院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不断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积极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实施,不断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新需求、新期待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21-06-05 -
292021.05
【紫金向阳 同心护家】 玄武法院“紫金”少年家事协同保护中心正式成立2021年5月28日上午,玄武法院携手相关部门、高校、社会组织等单位,举行玄武法院(紫金)少年家事协同保护中心等揭牌签约仪式。省法院副院长李玉生,市法院副院长史俊,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法官王珅,玄武区政法委书记张杰,以及南京市、区妇联,南京公证处,南京市律协,民革江苏省法律工作者联谊会,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等协同机构领导共同出席启动仪式。

省高院副院长李玉生在致辞中充分肯定了玄武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品牌在改革创新探索中取得的成果,并对玄武法院充分发挥“紫金”少年家事协同保护中心的效应提出希望,他指出,应结合少年和家事审判工作特点,切实做好对于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

玄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沈湧介绍,玄武法院“紫金”少年家事协同保护中心的主题是“紫金向阳、同心护家”。紫金花的五朵花瓣,也分别代表了玄武法院“温暖、卫护、协同、舒心、修复”五位一体的少年家事审判工作理念。玄武法院将以“紫金”少年家事协同保护中心揭牌为契机,探索构建“N+3”协同保护模式,不断汇聚更多的社会力量,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络。

在玄武法院法官助理王婵的引导下,与会人员参观了玄武法院一楼诉讼服务中心与三楼“紫金”少年家事协同保护中心。


当天,玄武法院还挂牌成立了“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会家事及非诉程序理论研究专业委员会(筹)研究基地”和“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家事诉讼法学实践基地”。通过院校共建,促进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的深度融合。基地也将在司法改革、审判研究、疑难案例、机制建设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指导,持续推动玄武法院的人才队伍建设。


接下来,玄武法院副院长潘溪分别与玄武中专、南京建宁中学签署了合作协议。玄武法院也针对本次揭牌仪式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玄武法院“紫金”少年家事协同保护中心情况,对2020年玄武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工作进行总结,同时也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相关与会领导、专家共同就未成年人保护及教育方面召开了座谈会,玄武法院全体法官助理、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部分学生也共同到场参加座谈。座谈会主要围绕家事案件审理中如何保障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及抚养权纠纷的调处原则展开,通过学术交流,以研促审、以审带研,促进干警专业成长。

2021-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