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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012.11
当事人向玄武法院民一庭赠送锦旗近日,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向玄武法院民一庭赠送锦旗,感谢庭长杨晓峰及承办法官崔颢秉公办案、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1年10月被告薛某与原告王某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将薛某与被告何某共同享有继承权的一套房屋出售给原告,订立合同时何某在场,原告先后向薛某支付了定金10万元。同年11月该房屋所有权被登记在王某名下,同年12月薛某又与何某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将涉案房屋过户至何某名下。原告诉至本院请求判决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并由两被告双倍返还定金等。在两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充分查明事实,判决支持原告解除合同的行为,并判令两被告返还原告定金20万元,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官严格执法、司法为民的作风受到当事人的称赞。
2012-11-27 -
272012.11
当事人向玄武法院孝陵卫法庭法官表达敬意前段时期炒得沸沸扬扬的原告南京某设计公司向某明星索要设计费的官司,日前终于在玄武法院尘埃落定。5月25日一早,原告南京某公司派人前来玄武法院孝陵卫法庭,在法庭门口张贴感谢信,并向案件的承办法官吴南燕送来锦旗,上书“办事公道深得人心、秉公执法不徇私情”,表达对吴法官的感激之情。
原告称,2011年2月被告找到原告要求对被告购买别墅的庭院进行设计,原告随后对庭院进行设计前期准备的测量,并通过电子邮箱、QQ向被告发送了效果图,双方未就设计及施工事宜签订书面合同。后原告设计师偶然路过被告处,发现其庭院设计使用的就是原告的方案,只是细节稍有调整且已经其他施工单位施工近半,双方遂就设计费产生争议。被告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拒绝支付设计费。吴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认为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双方就设计事宜曾有过口头约定,且被告承认收到了原告三次的设计方案,而被告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其曾经拒绝接受这些设计方案,故认定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成立,但鉴于原告仅向被告提供了效果图而未提供施工图,即原告仅履行了部分义务,最终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部分设计费。
原告在感谢信中称,审理中的事实调查客观全面,判决书逻辑严密、以理服人,认为正是法院的公正执法和吴法官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使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也使原告及其工作人员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力量。
2012-11-27 -
272012.11
淮安市淮阴区法院一行到玄武法院孝陵卫法庭交流学习4月17日上午,淮安市淮阴区法院一行6人在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武建国的带领下,到玄武法院孝陵卫法庭交流学习。玄武法院副院长张赟主持了接待工作,孝陵卫法庭庭长朱纪国、孝陵卫司法所所长潘建新、孝陵卫派出所所长马科祥等参加了交流学习活动。此行交流学习的主要目的是考察学习孝陵卫法庭的“庭所共建”特色工作。张赟副院长首先介绍了孝陵卫法庭的基本情况及近几年取得的成绩,法庭、司法所及派出所相关领导随后分别介绍了共建工作的开展情况、成果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两院还分别就法庭建设、审判绩效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双方均希望能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交流。
2012-11-27 -
272012.11
省法院民一庭领导到玄武法院锁金村法庭视察、指导工作2月17日下午,省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王政勇、审判长张晓兰以及合议庭成员一行6人,在玄武法院民一庭庭长杨晓峰的陪同下,到该院锁金村法庭调研、指导民事审判工作。锁金村法庭薛亚萍庭长向省法院的同志介绍了法庭近期审判工作情况,并就一些民事审判中的疑难问题与省法院的同志进行交流学习。王副庭长、张审判长分析了民事审判的最新动向及特点,并对锁金村法庭在民事审判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2012-11-27 -
272012.11
省法院宣传处领导到玄武法院孝陵卫法庭调研2月底,省院宣传处的领导来到玄武法院孝陵卫法庭调研关于孝陵卫法庭与孝陵卫司法所、派出所开展“庭所共建”的先进做法,旨在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的宣传报道。省院宣传处领导详细听取了几家共建单位关于“庭所共建”总结,以及今后工作的打算,肯定了近年来法庭在庭所共建方面所做的大胆尝试,尤其是在司法确认工作方面,仅2011年一年共确认了50份人民调解协议,加大了司法确认宣传力度,使辖区群众逐渐接受了这种新颖的诉讼程序,在制作确认决定书方面,也勇于实践,制作的文书格式规范、说理清楚。
宣传处领导指出,要进一步明确庭所共建模式,建立联合调研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基层涉诉涉法矛盾纠纷,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平安和谐。共建窗口的“人民调解工作室”要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在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的参与、管理与指导下,从事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工作。对司法所通报的辖区内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人民法庭要视情况提前介入,共同做好调处工作,并把一些好的做法及时总结上报。
2012-11-27 -
272012.11
市法院一行六人赴玄武法院孝陵卫法庭旁听庭审6月19日,市法院评查组一行六人来到玄武法院孝陵卫法庭旁听庭审,对庭审情况进行评查。
评查组旁听了由审判员吴南燕审理的一起委托合同纠纷,并在庭后进行了座谈。座谈会上,朱纪国庭长介绍了法庭总体工作和近期工作要点。评查组对本次庭审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审判员具备娴熟的庭审驾驭、证据采信及法律适用等司法技能,并对法庭庭审设施齐备如设置证人临时休息室等做法表示赞同,认为该设置保证了证人隔离作证规则落实到实处,能够有效防止证人串通作证。
评查结束后,法庭召集全庭开会,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庭审评查指导标准》、《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评查指导标准》和《全省法院案件质量评定标准》,积极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审判人员司法能力和民商事案件审判质量,有效规范今后民事案件审判流程。
2012-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