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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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经培、柏华、宝孙公司摇号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4-19 浏览次数: 24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

(2016)苏0102委鉴字第00100号

孙经培、柏华、南京市江宁区宝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需对位于南京市江宁区东山镇金箔路外港新村二期4幢106室的房产现值进行评估。请你于2016年4月26日上午9时10,前往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305室(南京市广州路35号),参加评估机构的随机摇号选定。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故缺席,法院将依职权随机摇号选择确定评估机构,机构随机选择结果将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网公示,请自行查询。

请参加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

特此通知

                   

                             二O一六年四月七日

联系电话:83523060

联系地址:南京市成贤街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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