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玄武法院收到一起曾某起诉某电商平台的网上立案,曾某称其身在武汉,系一名抗“疫”志愿者,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N95口罩,但该平台因缺货未能发货,曾某要求退款并赔偿违约金,因双方对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曾某诉至玄武法院。
因案情涉及防疫物资,且案件标的不大、案情简单,玄武法院决定通过江苏微解纷平台开展诉前、远程人民调解,并委派资深人民调解员马钧同志主持调解工作。
3月13日下午,马钧同志与曾某、某电商平台代理人进入江苏微解纷平台,在武汉、南京两地同时进行视频调解。调解过程中,马钧同志从法律到事实再到全国抗疫之大局,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曾某表示理解某电商平台在特殊时期无法发货的情况,同意降低诉请,按照平台公示的条款退赔即可;某电商平台代理人则表示,考虑疫情期间特殊情况,并为表达对曾某作为一线志愿者敬意,平台愿按照较高标准支付货款30%的违约金。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在线签字确认调解笔录,案件圆满结束。
玄武法院在新冠疫情期间,始终高度重视疫情相关案件,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发挥多元解纷优势,利用网上立案、江苏微解纷调解、在线开庭等一系列措施工作,对数起疫情相关案件进行了妥善处置。不完胜、不言胜,玄武法院将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继续将防疫工作摆在前面,为疫情防控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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